(1999年8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5号令发布 根据2001年8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82号令第一次修改 根据2018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77号令第二次修改)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违反师范毕业生服务期制度者追缴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的规定
(1998年7月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9号令发布 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中国雇员的管理规定
(1996年5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号令发布 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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