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3-22 10:00    来源: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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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安全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联系(地址: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A岛;联系电话:010-89150428;电子信箱:bjajjbgs@163.com)。

  一、概述

  2017年以来,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领导多次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通知精神,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将政务公开的理念贯穿到全局日常的各项工作之中,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办事程序,提供优质的便民服务,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组建人员队伍,完善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二、依申请公开落实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29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不存在不答复、应援引未援引、超期、未告知救济途径的现象,群众满意率99%。依申请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局政务外网“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受理了机构地址、申请渠道。共收到行政复议2件,均为同一申请人。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一方面,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牵头处室,并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另一方面,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加强了日常的监督检查,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日检查、周小结、月点评、季通报”工作制度。每个季度在局务会上对本季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点评,调度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要点》,及时准确发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

  按照《北京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京政办发[2017]21号)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着力推进监管和执法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并从市区两级同步部署相关工作,形成了市区两级的同步联动发布机制。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实行“双公开、双公示”。全年通过政务网站公开信息13662条,开设专题专栏18个,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发布信息708条,通过“在线咨询”回复网民留言510条。在行政许可公示方面,实现了大厅业务受理、许可到公示的全流程办理,在政务网站上主动链接了行政许可系统,确保了行政许可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行政处罚的公示方面,从最初的处罚事项简单要素公示发展到2017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示,公示力度较去年明显提升,公示的客观性、准确性也通过内部机制给予了大力保障;在事故调查处理的公示方面,做到了事故调查报告形成后15个工作日必上网,并在政务网站上公示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全文;在执法检查的公示方面,从最初的单纯公示执法文书部分内容,到现在的执法文书的全部内容公示。

  (三)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完善公开制度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和宣传工作

  依据《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重要会议开放制度》等相关要求,对直接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先后3次组织各区局办公室主任、各处室、区局信息员进行政务公开专项培训,主动与信息公开办的同志、法学研究所的同志就政务公开考核细则、注意事项进行面对面交流座谈,找准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靶心。坚持政务公开紧跟主旋律和服务全市安全生产中心工作,10月25日,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后第一时间在局外网平台加挂“我局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专题。12月7日,为了让公众对安全生产更加了解,邀请局所聘的10名特约监督员来局进行座谈,局主要领导亲自向特约监督员介绍当前全市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主动公开的形式更加丰富。

  (四)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17〕59号)文件要求,我局定并印发《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细则》(京安监发〔2017〕31号),明确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的十种失信行为情形,建立联合惩戒对象信息的归集报送机制和流程,对2家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并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纳入全国和本市的联合惩戒。

  四、存在的不足及下步打算

  局政务网站还不能实现与市级信用体系建设平台的有效链接和实时共享,特别是与首都之窗的相关栏目的对接。下一步,我局积极完成局信息系统的全面整合和升级改造,研究采取大数据、移动互联等信息化手段,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搭建移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平台,努力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检查信息的实时传输,提高工作效率和标准化水平。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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