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3-25 15:16    来源: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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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2014年度海淀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年度报告为基础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hd.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联系电话:82510559,82510860,82510964;传真:82579211;邮箱:xxgk@mail.bjhd.gov.cn。

  一、概述

  2014年,海淀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实践科学发展观,依法治国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努力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在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成效,为实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创造优良发展环境。以扩大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准则,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促进了我区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全年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包含垂管部门)通过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25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870件,引发行政复议531件,行政诉讼113件。为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突破,海淀区积极落实北京市政府《北京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大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条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积极开展主动公开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

  2014年,通过海淀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02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92条,占总数的比例为1.5%;法规文件类信息100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8%;规划计划类信息78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6%;行政职责类信息39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3%;业务动态类信息12616条,占总数的比例为96.8%。

  海淀区作为北京市财政信息公开试点区县,在2013年于全市区县中率先公开区政府和各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基础上,2014年我区在试编全口径预算的基础上,将政府四套预算一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扎实推进部门决算公开工作,不仅将公开科目细化至项级,而且一并公开部门行政经费支出情况,实现了政府和部门两个层面预决算信息的全覆盖。我区积极督促、指导单位进行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于预算批复十五个工作日内, 59家区属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预算总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表以及相关说明向社会公开,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我区今年首次在《海淀报》上集中向社会公布11家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以公开促规范、促整改,有效发挥社会各方面监督作用,形成倒逼机制,提高监督效能。审计结果的公开满足了社会的知情权,体现了审计部门敢于监督、勇于执法的工作作风,树立了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彰显了海淀区政府打造阳光政府、公信政府的决心。

  2014年,我区加强了建设项目环境审批信息的公开,通过网络主动公开了建设项目环评、行业环保核查、上市环保核查等信息。加大了对超标污染物监测信息公开力度,按季度公示辖区内污水处理厂和重金属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同时加强对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公开,按照应急预案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公开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情况等信息。

  (二)公开场所建设

  全区设立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7处,具体包括依申请公开接待处、中关村科技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三层信息公开查阅大厅、区机关第二办公区、上地办公中心、招商大厦、区档案馆、区图书馆。

  区属行政机关及有关事业单位,均按照《条例》要求,在信息公开大厅和本单位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设立了信息公开栏、信息公开查阅室等,主动为群众提供纸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工作是信息公开的重点,也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区各行政机关均明确了受理机构,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一)依申请公开

  2014年我区继续完善依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效率,方便公众申请。2014年全区申请总数为2870件,其中区政府(政府办)受理935件,占32.6%。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1097件,占总数的38.2%,传真申请2件,占总数的0.07%,互联网申请18件,占总数的0.63%,信函申请1753件,占总数的61.1%。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拆迁补偿、腾退方案、用地规划、征地批复、区政府作出的各类行政复议的证据依据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1.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共1143件,其中“公开”1047件,占91.6%(含“同意公开”1014件,“已主动公开”24件,“信息部分公开”9件);

  “不予公开”96件,占8.4%。

  2.属于其它答复类型的1727件中:

  “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156件,占9.03%;

  “信息不存在”894件,占51.77%;

  “非本机关掌握”290件,占16.79%;

  “非政府信息”386件,占22.35%;

  “已移送档案馆”1件,0.06%。

  2014年,我区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受理环节,进一步畅通申请受理渠道,加强引导服务工作;为适应邮件申请、邮寄申请在我区所占比例逐渐上升的趋势,我区对全区各部门的各类信息公开受理渠道进行了检查梳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指导,辅以检查,确保全区各单位受理渠道畅通。

  指导全区各单位有效使用市信息公开系统,促进全区依申请公开信息共享和协调办理;在依申请案件办理过程中,我区不断总结完善方式和流程,继续保持和重点单位的交流。根据案件需要,及时召开相关单位协调会,讨论分析,群策群力,力争依法作出完备答复。区内单位间的配合更加默契,基本杜绝了单位间的相互推诿,缩短了平均办理时间,群众满意度有较大提高。在答复环节,严格遵守法定答复时限,准确运用各类答复书,坚持多项申请内容逐项答复,并加强对答复意见的解释工作,妥善保存程序性文件。通过对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信息公开法定义务得到严格落实。

  (二)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海淀区自2010年5月1日起,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2014年我区共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617.8元,依据《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减免收费857.5元。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4年,我区针对北部四镇腾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大幅增长,引发的复议、诉讼也大量增长。全区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749件,其中维持723件,被纠错26件;行政诉讼239件,其中维持213件,被确认违法26件;区政府(政府办)引发行政复议214件,其中维持211件,被确认违法3件;行政诉讼61件,其中维持52件,被确认违法9件。

  五、制度建设及经费保障培训情况

  为做好我区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程序,梳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办理、答复及由此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流程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制定《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下发全区各单位贯彻执行。全区共设立82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34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87名,其中,专职人员数5人,兼职人员数82人。投入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20.5万元。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41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数5次,接受培训人员数200余人。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经过六年多的努力,我区信息公开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仍有待提高;疑难依申请案件办理及妥善答复申请人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平台需进一步整合;监督培训指导方面需进一步强化。

  2015年,我区将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市政府的各项规定,努力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在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信息公开服务社会、促进政府自身建设的良好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继续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我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和目标,调整和优化公开范围和目录;三是深入推进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流程,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努力降低复议、诉讼败诉风险;四是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教育培训对主动公开业务量大、依申请公开任务重的单位重点辅导,对重点部门和人员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水平;五是加大对区属单位的督促、考核力度。继续完善我区信息公开专项考评机制,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提升考核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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