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31 14:00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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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切实履行法定公开职责,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科技创新、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领域出台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制发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一业一证”改革等实施方案。科技创新方面,出台了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促进未来产业创新发展、推动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等行动方案。民生保障方面,出台了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托育服务体系、污染防治攻坚、供水高质量发展等实施意见或行动计划。安全生产方面,围绕消防安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铁路沿线安全等制发相关管理规定。

  (二)积极依法办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公众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网页提交申请,或通过微信、支付宝、百度端“京通”小程序扫描登录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提交申请。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时限和答复方式,查清公众所需的政策文件和相关历史背景,依法依规答复公众向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充分利用市政府常务会议传递政策信号。围绕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的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两区”建设、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新需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涉及“五子”联动有关事项,经济运行情况和经济调度部署、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背街小巷精细化治理及城市更新等重点工作,加强宣传报道,开展专题解读,让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政府工作。

  (四)不断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效。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有关要求,2023年,我市高度重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首善标准,健全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43件,其中,主办16件(建议2件、提案14件),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供会办意见21件(建议11件、提案10件),呈送市政府领导或相关部门参阅6件。

  (五)组织开展年度市政府部门和各区政府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要求落实情况纳入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以及市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根据工作实际制定考核指标,督促市级行政机关和各区政府严格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数字化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适应数字政府新形势,坚持数字赋能政务公开全过程,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网页申请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电子印章应用,全年市政府本级电子印章答复154件,为群众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对已公开政策文件发布的集成度有待加强。聚焦群众企业需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政策公开栏目,《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网页入口,“我要找政策”检索栏目,以及北京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等多个栏目,集中公开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最大限度扩展已主动公开文件的公开渠道。

  (三)政府信息公开线下服务渠道的便利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将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搬迁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按照规范化、便民化原则,设置了业务受理、电脑查阅、文件查阅、申请等候等4个功能分区,企业群众可在现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快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或查阅获取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让群众企业更加方便地体验一站式政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网址为http://www.beij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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