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3-20 10:00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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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在2016年度北京市昌平区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2016年北京市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以及主动公开、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含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昌平区政府门户网站(www.bjchp.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市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19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010-89741734;电子邮箱:xxgkb@bjchp.gov.cn)。

  一、重点工作情况

  (一)强化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组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区政府办公室新设立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一科、二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全区各级机构公开队伍建设,要求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研究制订了《昌平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等六大方面48项重点任务,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政府会议开放、财政预决算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督查结果公开、审计结果公开等重点工作。

  建立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制度。组织编制了昌平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区、镇(街道)两级清单,依法依规明确了公开主体、内容、标准、形式和时限,制发了《关于做好本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公布和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加强监督考核和培训指导。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绩效考核体系,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初有计划、月度有通报、全年有总结、年终有考核”的监督检查机制;针对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建立了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的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将政务公开纳入了公务员培训科目,培训范围不断扩大,培训内容不断拓展。

  (二)增进政民互动,解读回应更加及时主动

  完善解读回应机制。将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列入了《昌平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重要政策文件,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要及时开展解读工作。研究制订了《关于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和政策文件解读宣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各单位政策解读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涉及辖区内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深化解读回应内容。围绕“十三五”发展规划、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人口规模调控、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组织政策参与制定者和新闻媒体开展深度解读。针对回龙观城北市场腾退、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等10余起社会舆论热点事件,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客观事实和事件处置情况。

  丰富解读回应形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增设了政策解读专栏,通过视频、图表及问答等形式,对国家、北京市、昌平区出台的重大政策进行解读,共发布政策文件37篇、政策解读类文章188篇。推进在线访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转载发布市、区政策相关访谈23篇,其中区委区政府领导访谈文章、视频7篇。用足用好微博微信,在“北京昌平”微博中开通了“平平回复”栏目,在“北京昌平”微信中开通了微社区栏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创新公开载体,信息获取更加方便快捷

  强化政府网站功能。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新开设了民生服务、办事服务和数字生活三个栏目,民生服务栏目整合了全区便民服务资源,建设了教育培训、就业创业、医疗卫生、交通出行等6个专题,提供在线交流、便民事项预约服务、专题分类查询等功能;办事服务栏目针对不同人群办事需求,规范办事指南,增加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收费标准、办理电话等要素;数字生活栏目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以地图标注形式,提供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交通出行等领域民生服务信息。

  增强新闻发布实效。建立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增加发布频率,积极统筹组织召开区内重大事件新闻发布会。2016年,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涉及“十三五”规划、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四届北京农业嘉年华、第三届中国北京国际魔术大会等内容的信息。

  扩大政务新媒体影响力。针对北京农业嘉年华、温泉文化节、乐多港开业运营等重大活动举办以及区内涉及民生重大政策措施出台等事项,利用“北京昌平”政务微博微信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北京昌平”政务微博累计发布政务信息4.7万余条,“北京昌平”微信公众号累计发送图文信息600余次。

  (四)提升业务能力,申请办理更加规范到位

  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制发了《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着力提升全区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案件会商机制,定期对复杂案件集中会商,加强败诉案件共性问题研究,增强法律风险研判。

  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和培训。编辑印制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资料汇编》,对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注意事项、常见错误等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归纳,对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进行了整理和分析。针对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中发现的不足,特别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依申请公开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各单位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水平。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结合行政职权事项清理工作,及时对权力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制定并公布了昌平区行政职权运行责任清单,细化了行政许可等9类行政职权运行各环节对应的责任事项;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了梳理,公开了区政府部门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目录。

  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主动公开了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依法公开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名称、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公开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抽查主体、事项、内容、对象、方式、依据等,并公开了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扩大网上办理范围,16项进厅事项实现了网上预审和网上告知;全面开通了网上预约服务,群众和企业可预约3个工作日内的所有事项。编制并公开了政务大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实现了服务事项在线查询。完善全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升级了综合政务服务办公系统,全面公开了全区镇(街道)级、村级代办事项、办理地点和服务电话等内容,实现了多渠道、多终端信息共享。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推进疏解非首都功能有关情况的公开。主动公开了工业污染企业清退、工业大院清理改造、区域性市场退出相关信息,修订并公开了《昌平区产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2016—2017年)》;及时公开了违法建设拆除、人口倒挂村综合整治、房屋租赁市场和地下空间治理等信息。

  推进创新发展有关情况的公开。加大对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支持政策的公开和解读力度,发布实施了《昌平区“双创”金融集聚示范区支持政策》,主动公开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全力做好“回+”双创社区建设相关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

  推进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布了本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各区级专项规划,并同步开展宣传解读;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主动公开了区级PPP项目基本情况,实现了PPP项目采购信息与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共享。

  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了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优化产业结构、“惠民助企”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国有资本整体运营和监管、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以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推动阳光国企建设。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昌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和《昌平区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6年工作措施》,定期公布空气质量现状;每季度公开水厂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信息,每月在水费收缴大厅和物业管理办公室存放水质监测报告,方便市民查询;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信息;及时公开建成区黑臭水体名单、责任人等信息,每半年向社会公开治理工作进展。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按月公开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相关信息,按季度公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开展情况;及时公开救灾物资调拨时间、数量、品种等信息。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制定并公布了“高校在校生申领《就业创业证》”、“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返京”等办事服务指南;在十三陵镇、兴寿镇建立了绿色就业政策宣传基地,在昌平电视台和《昌平报》设立了“惠民生”专题栏目,宣传绿色就业政策;通过“昌平就业”微信公众号和昌平就业网等平台,发布就业岗位信息9.3万余条,扩大就业信息服务受众面。

  推进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公开了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情况和项目信息,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包括分配政策、办事指南及分配情况;制定了《昌平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流程指导手册》,通过昌平报、昌平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并进行解读;及时公开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分解、补助对象范围与补助标准、建设标准、工作流程等内容。

  推进教育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昌平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条件审核办法》,并印发了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相关内容指导手册,对义务教育划片工作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等进行解读。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推进决策公开。2016年,共开放区政府常务会议3次,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居民群众等各方代表25人次列席;通过电视、报纸、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对区政府常务会议议定的重大事项,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就“十三五”规划、区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等重大决策事项,专门召开3次座谈会,邀请区内重点企业、驻昌单位、基层代表等各界代表54人次,广泛征求意见;稳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区人力社保局就拟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昌平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决策前,分别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发布了意见征求公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对意见征求结果进行了公开反馈。

  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推进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政府决定事项、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督查落实情况公开,及时公开重大决策部署督查落实情况;主动公开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预决算公开。实现了全区财政预决算公开“统一时间、统一目录、统一内容”,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财政预决算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公开,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对因公出国(境)人次、公务接待人次、公车购置数等内容均作出了说明;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从预算—过程—结果的采购全过程公开。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200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7件。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4296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158条;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32条;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243条;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891条;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2条;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799条;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12条;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56条;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1条;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16条;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536条;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信息1550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609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6911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689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033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8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3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4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430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680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1636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全区申请总数为338件,其中当面申请146件,占总数的43.2%;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申请3件,占总数的0.9%;通过网络提交申请22件,占总数的6.5%;以信函形式申请167件,占总数的49.4%。

  2.答复情况

  全区338件申请中,已到答复期的336项申请均已按期答复。其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8项,占总数的2.4%;

  “同意公开”133项,占总数的39.6%;

  “同意部分公开”4项,占总数的1.2%;

  “不同意公开”11项,占总数的3.3%。其中,涉及商业秘密1项;涉及个人隐私2项;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5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项。(因同一申请涉及两种以上“不同意公开”情形,故分类之和大于总数。)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6项,占总数的7.7%;

  “申请信息不存在”122项,占总数的36.3%;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32项,占总数的9.5%。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全区各单位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京发改〔2014〕2571号)规定,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依法免收相关费用223.4元。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11件,已审结11件,做出维持决定10件,撤销决定1件。全区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8件,已审结8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件,判决撤销行政行为2件,裁定撤诉3件。

  (五)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2016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为6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63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80名,其中,专职人员35名,兼职人员145名。全区各单位共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84次,举办各类培训55次,接受培训人员1708人次。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公开理念方面,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开理念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度不够。二是公开能力方面,主动公开工作仍需深化,依申请公开能力有待提高,重点公开领域还需拓展。三是公开实效方面,主动公开的广度不够,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的深度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2017年改进措施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理顺工作机制,加大统筹推进力度。稳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促进政务公开专业化规范化。

  二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实施区、镇(街道)两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强化培训指导,加强监督考核,确保清单内的事项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关注热点,拓宽重点领域公开范围。

  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回应。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坚持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实现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

  四是着力优化公开渠道场所。整合政府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等公开渠道资源,打造多元化的信息发布平台。强化政府网站监督管理,完善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拓展网站便民服务功能。继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实现新媒体信息发布常态化。

  五是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探索推进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开展专题研究,整理分析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对败诉原因的分析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

  附表: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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