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8-03-22 10:00    来源: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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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在2017年度延庆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延庆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2017年度重点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解读情况、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以及主动公开、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含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yq.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延庆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延庆区新城街2号;联系电话:010-69173291;电子邮箱:yqxzfxxgk_ysq@126.com)。

  一、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一)持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依照《北京市延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北京市延庆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机构设置的通知》(延编办发〔2017〕6号)文件精神,将原区政务服务中心下属的延庆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职能划转至区政府办公室,并在区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信息科加挂北京市延庆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牌子,从源头理顺全区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自此,形成了由区政府办公室,各委办局(中心)、各乡镇街道、各垂管部门办公室组成的一整套自上而下的公开工作体系,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效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二是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6〕24号)文件精神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北京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京政办发〔2017〕21号)的要求,延庆区下发了《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延庆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延政办发〔2017〕50号),对全区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涉及民生等重点领域单位,为下一步更好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尤其民生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进一步健全公开工作考核机制。依照《条例》《规定》及市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延庆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全区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制定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专项考评实施细则》。在年终绩效考评中加入公开专栏督查整改、月报提交、依申请受理规范性、政务公开二级清单更新及时性等内容,使全区公开工作绩效考核更趋合理、完善。

  (二)认真贯彻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督导政务公开二级清单落实

  一是开展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自查整改。《延庆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二级清单》(以下简称《二级清单》)上线公布后,延庆区加强了对各单位清单落实工作的日常督导。3月6日,区公开办下发了《关于“应公开、尽公开”我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二级清单信息内容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依据“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严格对照清单要求,在3月31日前完成清单公开内容的自查工作。在接到市政府于3月7日下发的《关于开展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落实情况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后,区公开办进一步加大了督导力度,于3月20日分别向区级部门、各街道乡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二级清单落实情况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认真对照相应版本的清单要求,从信息名称、内容标准、公开主体、公开形式、公开时限5大方面逐项进行自查,确保公开信息内容无漏项,信息内容要素全面完整,公开形式和公开时间合乎要求。目前全区各公开单位做到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及时上线,内容准确,格式统一。

  二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部门的督导。在督导各单位落实清单工作中,区公开办又加强了对区重点领域部门的督导工作,如与区发改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城管委、区城管监察局等部门就清单公开内容存疑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读与指导,确保我区重点民生领域信息的全面公开。

  (三)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全区公开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

  依照年初制定的《2017年延庆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延庆区采取以指导代训、专题培训、以点带面等培训方式,共开展35次培训,培训人员1600余人次。组织召开全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两次:9月21日,组织全区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法制办组织的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关于政务公开理论的讲座,通过讲座提高全区各单位公开意识,促进全区各单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11月2日,区公开办组织全区75个公开单位,进行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讲解了主动公开、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三方面理论知识,介绍了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操作,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公开单位业务水平,确保全区各项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9月19日,组织全区第三方评估失分单位召开整改会,全区16个2016年第三方评估失分单位参加,通过各单位针对失分项进行整改落实情况的介绍,来促进相互学习、相互提高。同时,区公开办也依据市、区两级政府对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从受理的及时性、程序的规范性、渠道的多样性等方面要求各单位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解读情况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疏功能、促协同

  一是推进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信息公开。“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启动后,延庆区积极开展主题宣传,除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外,在“北京·延庆”门户网站发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占道经营”“疏解一般制造业”“汽车维修行业整改”“留白增绿”等信息763条;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相关信息144条;“信用延庆”栏目及时发布信息12条;通过政府网站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开专栏依法公开执法案件基本信息460条。通过政务公开助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在百姓满意的基础上,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是推进世园、冬奥筹办信息公开。每月通过“北京·延庆”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工作进展,不定期发布项目建设重要节点信息。中国馆、国际馆、生活体验馆建设已实现部分封顶,综合管廊工程建设,67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书面确认参展,31个省市区“一对一”参展服务对接机制建立、室外展园地块认领完成以及冬奥赛区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完成,8个赛道自动气象站布设完成,储雪实验取得成功等信息及时向公众发布。延庆区也通过广播电视栏目宣传、市民参与等方式,普及世园知识和冬奥知识。“走近世园”“世园会一花一世界”,开展冰雪健身知识大讲堂和冰雪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让世园知识、冬奥活动融入百姓日常生活。

  三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信息公开。区发改委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制定并发布《2017年延怀对口合作工作要点》,围绕重点领域,加强交流,取得成效;与内蒙古兴和县签订了《携手奔小康行动协议书》,推动延兴两地在园区共建、旅游开发、农产品销售等方面帮扶合作;河南内乡县进行点对点对口协作,重点推进教育资源共享、远程医疗会诊、旅游资源开发等方面工作。区交通局及时公开京秦高速、兴延高速、延崇高速和京张高铁建设信息,同时公开京津冀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作进展情况。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强管理

  一是推进简政放权各类清单公开。坚持以公开促服务,用服务促发展。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进基层各类证明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瘦身,进一步“减证便民”。区文委积极落实《北京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行政审批“一科制”建设工作,分别与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及市文物局相关业务部门联系沟通与对接,重新梳理确认了35项行政许可事项。区统计局按照市区两级要求,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同时公开各项权力清单,并从2015年开始,对统计上诚信示范单位信息进行认定和公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取消、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包括事项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延庆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延庆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延庆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延庆区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财政决算报告和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报告,同时要求全区一级预算部门同步公开2016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2016年部门预算,促进预决算在阳光下运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推进监管和执法信息公开。区安监局及时公开对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设计、验收审批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初审等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提交的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区食药局及时公开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和执法情况;公开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和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及时公布打击侵权假冒伪劣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区旅游委公开处罚权利89项,行政检查权利1项,其他权利3项,并及时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在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上公示。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促服务

  一是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全流程促进义务教育信息透明,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咨询电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每所公办学校的就近接收学生范围和人数;在延庆教育门户网站定期公开年度年课程安排和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通报;认真做好年度优秀教师骨干教师评选、教师职称评定、教师招聘、民办教育机构审批、非京籍儿童少年入学、学生入学信息采集等事项公开公示工作;定期公开《延庆区2016年非京籍儿童少年入学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办法》,全面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二是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公开。医疗机构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前,延庆区通过“北京·延庆”门户网站及时进行宣传,公开相关信息49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10条。全区75家医疗机构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后,通过“药品阳光采购”网上专栏,与全市同步,集中公开药品阳光采购价格。药品阳光采购共节省药品费用3134.33万元,药品价格平均下降超过8.1%。基层门急诊量增幅明显高于二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趋势进一步显现。坚持改革与改善同步,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率先实现“先诊疗后结算”全覆盖,有效缩短群众就医等候时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60岁以上老年人减免医事服务费,累计受益23.1万人次。区卫生计生委聘请9名市级专家组成医疗质控专家组,对辖区20家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月”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区通报,责令相关医疗机构限期整改。

  三是推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及时通过“北京·延庆”门户网站、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等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等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区慈善协会认定信息及其他社会组织基本信息,通报2017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和社会组织年检结果。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延庆政府网及时公开关于居家养老、农村互助养老、医养结合、适老化改造、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检查等政策文件和动态信息。及时公开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和社区老年配餐服务站建设情况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延庆政府网及时公开和解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供暖救助等政策、标准。按月公开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按季度公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按学年公开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为群众办事服务提供便利。依托延庆慈善网及时公示求助、募捐、救助信息,拓宽募集渠道。同时,利用“北京·延庆”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区民政局“妫水一米阳光”公众微信号、“延庆民政”官方微博、“一米阳光”专刊、《阳光民政》专题片等平台,主动公开“共产党员献爱心”善款来源、数额、去向、救助对象等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打造“阳光慈善”。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治环境、促提升

  一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定延庆区《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7年工作措施》《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细则》。区环保局编制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区政府与15个单位、15个乡镇分别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区环保局配合区水务局推进城镇村三级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调试运行,配合城区道路、住宅小区及各单位雨污分流工作,配合区农业局开展禁养区内12处养殖场(小区)全部实现关停,配合区水务局实施河长制,并实时公布相关信息。围绕清空净水、生态文明建设、环保执法等工作,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并在媒体刊发环保新闻88篇。

  二是推进城市环境整治提升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建设与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立足世园会、冬奥会环境保障,制定并及时发布2017年城乡环境工作方案,明确10个方面29项工作任务。按照季节性环境特点,采取专项行动方式,组织开展春季行动、双创行动、秋冬季农村环境整治等阶段性环境整治行动,并及时公开整治行动结果,同时聘请第三方公司,强化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制度,将检查发现的问题、社会热线和舆情纳入到网格化平台中,网格化平台共登入案件23215件,通过公开确保整治效果,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三是推进缓解交通拥堵信息公开。区交通局制定并发布《延庆区2017年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方案》,并在“村村通”的基础上,优化调整公交线路7条,及时在“北京·延庆”门户网站公开47条公交线路。区城管委推进东外大街、香苑街、师范路等10条城市道路达标建设,并通过延庆报、北京延庆官方微信进行宣传。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延庆区在“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17,207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263件:制发规范性文件657件。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3282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139条;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100条;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211条;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50条;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72条;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178条;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0条;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5条;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5条;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18条;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381条;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信息数1260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2,596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3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87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053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数1026次。包括,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7(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7)。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18(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0)。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145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1286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1187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全区申请总数为211件,其中区政府办57件,区政府工作部门154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25件,占总数的11.79%;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通过网络提交申请20件,占总数的9.43%;以信函形式申请167件,占总数的78.78%。(因同一申请可以多种申请方式提出,故分类申请之和大于申请总数。)

  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出让、拆迁补偿、房屋产权等方面。

  2.答复情况

  已答复的207项申请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6项;

  “同意公开”22项;

  “同意部分公开”0项;

  “不同意公开”8项:其中,涉及国家秘密0项;涉及商业秘密0项;涉及个人隐私1项;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0项;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4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项。(因同一申请涉及两种以上“不同意”公开情形,故分类之和大于总数。)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19项;

  “申请信息不存在”42项;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0项;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0项%。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综﹝2017﹞569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全区已停止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1.行政复议

  全区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做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的1件,被依法纠错的3件。

  2.行政诉讼

  全区被法院共审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12件。其中,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2件。

  3.举报

  2017年,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共接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举报0件。

  (五)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全区共有75家单位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61处: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90名,其中,专职人员数27人,兼职人员数164人。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99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数66次,接受培训人员数2073人次。

  四、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不足

  1.政务公开工作有待持续完善。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成系统、成系列的制度仍未形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待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涉及行政权力运行中“决策、执行、结果、管理、服务”的五公开制度也尚未形成,特别是涉及公众参与、会议开放、数据开放等制度修订工作也需完善。二是对区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二级清单落实工作需进一步深化,特别是与民生重点领域相关的单位更需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深化政务公开二级清单落实工作。

  2.部分单位公开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对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依法行政意识淡漠。主动公开工作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不能做到规范受理,答复上还存在内容简单、引用法律条文不完善现象。

  (二)改进措施

  1.完善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及时依据市里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政策和制度,并结合我区实情,制定我区相关的政务公开工作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缩小政务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需求的差距。加强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二级清单落实情况的督查与指导工作,确保全区各公开单位对清单涉及信息的“应公开、尽公开”。

  2.加强日常督导。下一步,延庆区将继续加强全区各公开单位主动公开数量与质量的提升、依申请受理、公开专栏维护更新、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二级清单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等日常督导工作。将日常督导与不定时督导相结合,强化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3.加强业务培训。延庆区将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依据不同内容开展现场培训、下乡培训、单独培训和集中培训。培训过程中,既注重公开法规、政策解读等理论水平的提高,又注重公开工作实操能力的提高。

  4.做好考核工作。进一步做好全区各公开单位日常业务工作的全面记录,做好日常考核。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考评继续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且把绩效考核分值由2分提高到4分,通过考核促提升,确保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8年3月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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