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3-25 14:50    来源: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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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委政府网站(http://www.bjjtw.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交通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63011677。

  一、概述

  2014年,市交通委在市公开办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2014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完善公开机制、修订公开制度、深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拓宽渠道回应社会关切方面着力推进工作,不断提升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中心,在工作日有工作人员值守,接受公众咨询,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提供公共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委公开办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了工作机制和岗位职责。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要求,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中心公示了收费许可证和收费标准。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委机关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3%;法规文件类信息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8.8%;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5%;行政职责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3%;业务动态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3%。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包括《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合同登记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优化城市道路小型维修类掘路工程许可程序的实施意见》等;规划计划类信息包括2014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部门预算、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13年度部门决算等;行政职责类信息包括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等;业务动态类信息包括《表彰2012和2013年度交通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等。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全面了解政府信息,本委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包括: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微博、热线服务电话等,以及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和在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中心放置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等。其中,最主要公开形式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发挥市交通委官网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搭建广播平台,扩大政府信息受众面;集成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三位一体新媒体平台,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灵活性;统筹交通服务电话平台,24小时受理市民政府信息咨询;创新新闻发布平台,重大政府信息做到权威、准确发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机关201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其中,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14件,占总数的66.7%;以信函形式申请4件,占总数的19.0%;以当面形式申请3件,占总数的14.3%;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9.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61.9%是业务动态类信息,14.3%是法规文件类信息,4.8%是规划计划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对21件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给予公开”4件,占申请总数的19.0%;“已主动公开”6件,占申请总数的28.6%;“政府信息不存在”1件,占申请总数的4.8%;“非本机关政府信息”2件,占申请总数的9.5%;“不予公开”8件,占申请总数的38.1%

  四、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委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0人;兼职人员共1人。截至2014年底,按照《条例》和《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成本费用18.5元(其中,检索费15元,复制费3元,邮寄费0.5元),均按规定在三个工作日内上缴市财政。本委未发生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14年,本委机关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9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人次,占总数的10.4%;电话咨询11人次,占总数的37.9%;网上咨询15人次,占总数的51.7%。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4年底,本委依申请公开答复均按时办结,未收到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市交通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以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中心,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公开形式,深入推进主动公开,统筹多样化公开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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