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4-03-25 15:34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分享:
字号: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市教委网站(http://www.bjed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6075007。

  一、概述

  2013年,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继续以公开、便民、高效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机关依法行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委文件类政府信息随时产生、随时确定公开属性并进行保密审查、按照规定时限上网公开。

  针对公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我委及时通过市教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相关文件,通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报》,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利用报刊电视和“市教委微博”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宣传教育有关政策、措施。2013年我委及时公开了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各类招生考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等信息。《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出台前,我委召开新闻媒体沟通会解读政策,为使考生和家长更加清晰地了解考试招生各个环节的要求,我委制作了流程示意图,并公布了市、区县咨询电话,为公众了解相关信息提供有效服务。

  市教委2012年决算和2013年预算、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公告、年度教育事业统计资料等部分社会关注热点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已经形成工作惯例,按法定时限及时向社会公开。

  我委网站充分利用各项功能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并链接了大量所属单位的网站,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种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5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6条。自2008年5月1日以来,我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8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365条政府信息中:

  机构职责类政府信息10件,占2.7%;

  法规文件类政府信息18条,占4.9%;

  规划计划类政府信息9条,占2.4%;

  业务动态类政府信息328条,占9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含18项内容),按照《规定》均按时予以答复。

  从申请的内容看:

  涉及法规文件类政府信息6件,占33%;

  涉及规划计划类政府信息2件,占11%;

  涉及业务动态类政府信息10件,占56%。

  在已答复的申请中:

  同意公开8项,占44%;

  不予公开1项(第三方不同意公开),占6%;

  非本机关信息4项,占22%;

  信息不存在2项,占11%;

  部分公开1项,占6%;

  未制作2项,占11%。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2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3年我委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3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向我委提出减免收费申请。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3年我委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13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65639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人次,电话咨询61153人次,网上咨询4484人次。市教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为91290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没有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201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社会关注政策文件的解读仍需加强。二是整合信息资源专题服务公众作用比较薄弱。

  (二)201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总结《条例》实施五年来工作,促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二是继续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和整合信息资源专题服务群众作用。三是继续研究探索市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做好社会关注的招生、考试等信息公开工作。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