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0-03-26 16:01    来源:平谷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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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09年度北京市平谷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区政府各委、办、局(以下统称“区政府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京东绿谷”门户网站(http://www.bjpg.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平谷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街7号;邮编:101200;联系电话:010-69961264;电子邮箱:bjpgxxgk@sohu.com)。

  一、概述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009年,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组织管理体系逐步健全。根据平谷区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有关文件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明确了区政府办公室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区政府办公室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16个乡镇政府、2个街道办、35个区政府工作部门均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了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区政府工作部门二级公开组织体系。通过“京东绿谷”门户网站和平谷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查阅中心公布各部门政府信息。目前,全区共有163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中专职人员8人。

  (二)制度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制定了信息清理、目录编制、专栏管理、发布协调、纸质信息移送、电话咨询、指南样本、新闻发布、年度报告、考核、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公开办法等13项工作制度。全区各行政机关均按照《条例》规定,编制并发布了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依法行政督查考核内容。

  (三)公开渠道逐步拓宽。通过平谷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中心、区档案馆、图书馆查阅中心提供全区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在“京东绿谷”门户网站开设具备检索、下载功能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平谷分中心热线(60912345)拓展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解答服务。各行政机关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公开相关政策出台、重大活动组织实施、重大项目规划建设以及公众关注热点问题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四)工作机制逐步强化。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制定印发了《平谷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五)服务作用得到深化。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工作重点,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了有利环境,为国庆庆祝活动顺利开展营造了和谐氛围,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作用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了帮扶企业、扩大就业等两方面27项措施。主动公开了城市规划、交通治理、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方面的信息。

  (六)教育培训取得实效。按照循序渐进、有的放矢、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本区实际,统筹推进基层培训教育工作。召开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会议,开展经验交流。强化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走访培训、轮岗培训等形式开展培训工作。据统计,全年共组织各类培训10余次,培训20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本区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6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99%。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18条,占总数的4.99%;法规文件类信息567条,占总数的12.98%;规划计划类信息50条,占总数的1.14%;行政职责类信息289条,占总数的6.62%;业务动态类信息3244条,占总数的74.27%。

  自《条例》施行以来,截至2009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77条。(自《条例》施行至2008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09条。)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中心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674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800余页。区档案馆和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251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340余页。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窗口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2036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区各行政机关均根据《条例》要求,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2009年度,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区政府3件,区政府职能部门5件,乡镇政府2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9件,占总数的90%;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10%。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全部10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6件,占总数的60%,

  “不予公开”2件,占总数的20%,

  “非本机关掌握”1件,占总数的10%,

  “已移送档案馆”1件,占总数的1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实施准备工作已启动。该办法施行前,全区各行政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09年度,全区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有关部门未接到举报事项。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09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0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服务水平;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场所建设,完善查询查阅设施,方便公众就近、便捷查阅。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附表三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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