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1-03-16 15:53    来源: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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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民政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民政局网站http://zfxxgk.beijing.gov.cn/showInfo.jsp?docType=1&query/orgID=68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65395024。

  一、概述

  2010年是首都民政系统深入实践“大民政”理念的重要一年。这一年,北京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牢牢抓住深入实践“大民政”的历史机遇,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着力从加强信息载体建设,围绕各项重点工作,加强制度建设等三方面入手,更加突出为民服务的理念,更加强调解放思想,进一步完善了相应的工作制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切实提高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实践“大民政”过程中发挥了更加积极重要的作用,为人民群众送去了更好更细致的服务。同时,及时通过北京市民政信息网站、电子触摸屏、电子大屏幕、《北京民政》、《北京社区报》、民政政务信息公告栏、新闻发布会等诸多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依申请公开收费等多项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北京市民政局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1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2条,法规文件类信息818条,行政职责类信息170条,业务动态类信息8498条。连续出版13期《北京民政》,举办8次新闻发布会,组织55次大规模集中报道,接待海内外媒体211人次。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688人次。投诉0次,行政复议0次,行政诉讼0次。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北京市民政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深入细致的工作。2010年主要从建立“网、报、线”三位一体的公开渠道,及时公开一系列惠民利民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三方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建立“网、报、线”三位一体的公开渠道。

  一是民政信息网络建设有新亮点。开展多项在线访谈和意见征集等活动。加强了网站内容的更新,对重大活动进行了深入跟踪报道,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二是《北京社区报》大发展。北京社区报从周报改版为日报,日销量30万份已成为了宣传首都民政发展情况和推动“大民政”建设、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力平台。

  三是“96156社区服务热线”实现新突破。开通“96156首都殡葬公益服务热线”,建立“96156”社区亭,进一步深化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推动96156热线进社区、进家庭。

  (二)突出重点、围绕中心,及时主动公开惠民利民政策措施。

  一是重点领域,重点公开。全年,加大了对折子工程进展情况、养老机构建设情况、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情况、首都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对口援建新疆和田地区工作、对口支援什邡地震灾区工作以及支援青海玉树抗震救灾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力度。

  二是中心工作,及时公开。2010年,及时公开了《关于提高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2010年本市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2010年本市城乡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关于做好低收入家庭困难学生教育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社会普遍关注的政策文件。第一时间将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家庭月人均410元提高到43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年人均2040元提高到2520元,在全国率先实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乡并轨,城乡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1.5万元等一系列利民惠民的新政策向全社会公布。

  三是日常工作,不断公开。一方面不断简化业务动态类信息公开的审批流程,保障动态类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快捷的向社会公布,维护动态类信息的时效性。另一方面,加大行政审批类信息公开力度,让信息公开与行政审批保持同步,做到第一时间把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立足当前、不断创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一是定期沟通制度日益完善。针对去年的不足,今年着力加强了单位内部之间的沟通联络。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及时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各单位最新工作安排。

  二是限期整改制度逐步建立。每月中旬,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会定期在内网上向全体机关人员,下属二级单位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友情提示》,来督促各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三是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日渐成熟。早在2008年,我局就下发了《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六个文件,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在两年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此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日渐成熟,在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市各行政机关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北京市民政局建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北京市民政局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其中,当面申请19件,占总数的90.5%;以传真形式申请2件,占总数的9.5%;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21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15件,占总数的71.5%,其中“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

  “不予公开”0件,占总数的0%;

  “信息不存在”1件,占总数的4.8%;

  “非本机关掌握”5件,占总数的23.7%;

  “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0件,占总数的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后,我局计划财政处向全局系统转发此通知,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和相关收费收据,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依申请公开实施收费以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依法收费,并对《通知》上的几类困难群体进行费用减免,收费工作正常进行。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北京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北京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北京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比较顺利,但这是一项新的工作,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情况和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一是首都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实践大民政的工作要求有差距。二是首都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有差距。三是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与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要求有差距。四是当前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有差距。

  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载体。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带好队伍。在学习贯彻好《条例》的基础上,加强本单位内部相关文件的学习力度,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三是抓落实。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基层单位、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严。四是抓需求。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我局重点领域中心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继续积极推进与普通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五是做好研究。针对当前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实际情况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特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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