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2-03-25 09:54    来源:门头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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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2011年,门头沟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在市公开办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场所渠道、监督保障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进展。

  现将我区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情况

  一是明确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区于2008年成立了门头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目前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国才同志担任,下半年门头沟区正式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专职工作人员2人。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全区各委办局、各镇街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67个工作机构。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已基本形成了区、镇街、部门齐抓共管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强化交流培训,提高公开意识。2011年3月底区法制办、区政府办共同邀请市法制办专家,对全区各镇街、区政府各委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培训,提高了依法主动公开的意识,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年初向全区下发了《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并在区政府办、住建委、市政市容委、龙泉镇4个单位进行试用,5月初组织全区各单位参加了依申请管理子系统应用专题培训,目前依申请系统已在全区推广使用。此外,还积极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和兄弟区县沟通交流,与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技术人员建立紧密联系,参加了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相互交流先进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

  三是加强业务督导,提高工作效率。我区在第一季度更新了全区各镇街、各委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并设立了区政府信息公开群和电话专线,加大业务指导力度,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召开多次座谈会协调工作,遇到重点难点问题认真探讨,积极走访基层单位现场交流指导工作。年初,按照市信息公开办的统一要求,按时完成了我区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网上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较好地完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并及时报送各项数据。

  二、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区全面完成政府信息清理工作,逐级建立保密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生成、保密审查、目录编制、专栏公开的工作流程和相关程序,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实现了公开专栏设置合理,公开信息内容更新及时、准确、完整的工作目标。

  我区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或更新信息,并按要求完成信息移送登记工作。2011年,全区公开政府信息共1050条,其中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05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95%;法规文件类信息31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0.1%;规划计划类信息3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33%;行政职责类信息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86%;业务动态类信息59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6.76%。

  2011年我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要突出以下特点:

  一是坚持结合群众、突出重点。把信息公开内容与市、区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本部门工作相结合,与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围绕我区拆迁、征地补偿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焦点问题,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加强此类信息的发布工作,以满足于广大群众的需求。

  二是强化工作培训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本年度全区集中学习培训及日常交流走访,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主动公开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运行。严格执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期限进行公开,做到及时更新,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便民性。严格执行《门头沟区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确保了发布信息的真实、完整。

  三是积极拓宽公开渠道。11月8日,我区开通全市远郊区县首个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政务信息发布系统,形成了面对全市高清交互数字电视用户的统一政务信息发布平台。门头沟区现有36000户居民使用高清交互数字电视。该系统等同于将全区的政务、新闻、服务信息直接摆在了36000户家庭的面前。广大百姓可以通过该系统,及时了解门头沟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动态,查寻各类利民惠民的政策法规和旅游文化休闲资讯,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新颖便捷快速的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我区全面推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进一步明确了申请受理的工作人员、工作职责,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更加快捷通畅的渠道,为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2011年,我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6件,其中,当面申请69件,占总数的90.79%;以信函形式申请7件,占总数的9.21%。主要涉及区政府、区住建委、区发改委、区市政市容委等相关单位的拆迁、征地等信息。

  申请事项登记数91项,申请事项答复总数98项,其中:

  “同意公开”的32件,占总数的32.65%;

  “不予公开”的1件,占总数1.02%;

  “信息不存在”的24件,占总数的24.49%;

  “非本机关掌握”的38件,占总数的38.78%;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件,占总数的1.02%;

  “非政府信息”的1件,占总数的1.02%;

  “已主动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02%。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23人,同上年相比,减少11人;兼职人员共148人,同上年相比,大幅增加。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自《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全区各行政机关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文件及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等向社会公布。2011年我区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1年我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5.4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1年我区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1年,我区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689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11人次,占总数的24.33%;电话咨询670人次,占总数的39.67%;网上咨询608人次,占总数的36%。

  我区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218次。

  六、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1年,我区尚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七、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城市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显以下几方面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缺乏准确认知。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而复杂的工作,部分工作人员对其认识程度不高,主动公开意识淡薄,同时由于基层单位人员流动频繁等多方面因素,导致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不稳定。一些需要公开或不能公开信息的把握上不够准确,处理程序也不够规范。

  2。信息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差距。有些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不全面,仅限于机构职能类和业务动态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较少,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种类、数量、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3。我区今年开始全面推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处于起步阶段,受理复杂、敏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验不足,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针对以上问题,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

  1。深化公开内容。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协同区财政局重点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推进全区预决算信息公开。继续坚持信息公开内容要与市、区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本部门工作相结合,与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尤其是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公开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真正成为展现政府职能、展现地区发展的有效平台。

  2。强化业务培训。以集中学习或典型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不定期组织基层单位开展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奠定扎实的基础。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加强监督力度,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墙报和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深入发掘高清交互数字电视政务信息发布系统,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当前,我区正处于跨越式发展阶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重、难点多、标准高、责任大,需要常抓不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坚决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主动接受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区县先进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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