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4 10:00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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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全面推进信息公开的系列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核心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对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建设等作出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持续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修订并发布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2021年版)》。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持续发布生态环境类信息。按最新要求发布本市各类环境质量状况信息,按月发布本市各区PM2.5浓度排名,发布本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公告。及时公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环境应急信息公开。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信息公开。二是准确发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三是全面发布民生保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展,按时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人员考录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根据地方法规废止情况,及时调整更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好信息公开专栏的更新和内容维护。畅通申请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主动公开生态环境相关信息,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开展面对面政策解读,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重大政策文件简明问答、图表图解解读比例达100%。推进网上数字政府建设,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信息源头管理,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及时调整已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

  (五)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网站平台建设,按照政府网站页面设计统一规范开展网站建设,结合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开设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题专栏,便于公众查询。畅通政策咨询渠道,完善咨询件办理系统,定期开展网站内容纠错。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网站公布驻局纪检监察组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企业群众监督检查。在系统内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线上培训,强化工作人员公开的工作认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较为顺利,一些工作做法得到认可,但是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还存在差距。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融合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收费实施工作,发出收费通知的0件,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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