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3-25 15:09    来源:昌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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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及2014年度昌平区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2014年北京市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昌平区政府门户网站(www.bjchp.gov.cn)上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19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010-89741734;电子邮箱:xxgkb@bjchp.gov.cn)。

  一、2014年北京市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4年,区政府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加大研究部署公开工作力度,提出要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服务群众的“窗口”。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在强化组织管理、创新机制制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展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强。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总结了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通过专题研究,使各单位进一步深化了信息公开对于提高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风;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研究制订一系列制度措施。随着工作的深化发展,不断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做法,分析特点规律,围绕加强基础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等方面,出台了《关于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意见(试行)的通知》,确定每年选取涉及民生领域和公共政策的重大行政事项决策议题,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政府顾问、居民群众等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并发表意见;印发了《关于加强网络问政网络行政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建立健全了网络舆情信息“收集整理、上报通报、调查办理、督办落实、反馈回复”的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拓展公开渠道、完善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研究制订了《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确定了23项具体工作任务。通过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环境治理方面信息公开。区环保局公开细颗粒物(PM2.5)等主要污染物监测数值、环境监察、老旧机动车淘汰、APEC会议期间环境保障工作具体措施和成效等方面的信息。同时,主动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区自来水公司每季度公开管网水质7项指标检测结果、出厂水质42项常规指标检测结果。区水务局主动公开北七家地区、南口地区、昌平污水处理中心以及小汤山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检测结果,每天公开COD、氨氮等8项自动监测数据,每月公开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等17项手动监测数据。

  二是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国土昌平分局加大征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征地补偿安置公示、征地公告、征地结案、土地供应结果以及工业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和成交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区经管站通过昌平区农地流转信息网公开了农地流转政策法规以及农地转出、农地需求等信息。区住建委主动公开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信息。区安监局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及时便捷、覆盖范围广的特点,发布大风、暴雪、高温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提示信息300余次,共11万条(次)。

  三是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区政府办、区教委分别公开了《昌平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昌平区2014年中小学入学划片调整方案》、《2014年小学升入初中特长生招收工作方案》和录取结果。区卫计委公开了北京市“单独两孩”政策的相关说明及政策解释、“单独两孩”政策知识问答。区人力社保局公开了《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昌平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城乡劳动力岗位补贴办法》、《昌平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区城乡劳动力奖励办法(试行)》等促进就业方面的政策措施,同时建立了人事招聘信息公开、考生考试成绩公开、拟聘用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公平、公正、透明。为加快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区科委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并公开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信息。区民政局主动公开城乡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并每月定期公开包括申请持证人姓名、保障人口、家庭月保障金额在内的最低生活保障信息,每半个月公开一次昌平区慈善协会善款收支信息。

  四是政府自身建设信息公开。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简政放权”,公开了昌平区第一批22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41项承接北京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区政府和28家一级预算单位公开了2014年度预算信息和2013年度决算信息,并首次公开了201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和201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区审计局将12家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全部纳入了公开范围。区财政局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印发《关于昌平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中公布政府采购预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公开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定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和分项或分包公开事宜。同时,在昌平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时,明确招标项目名称、金额预算和用途等信息,及时公布中标结果、中标金额等信息,实现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公开。

  (三)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进一步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打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围绕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在线访谈栏目,共制作区政府领导参加“市民对话一把手”、第二届北京农业嘉年华组织筹备情况等10期节目。同时将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整合,制作了区“两会”、第二届中国北京国际魔术大会、第二届北京农业嘉年华等多个专题,使政府信息传播更加可视、可读、可感。

  二是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形式。区图书馆、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严格遵守文件接收、管理、查阅等规章制度,机构运转顺畅。区委宣传部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和媒体见面会6次,600余家(次)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和媒体见面会。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加强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信息数据库建设,通过“5890”公众服务热线为人民群众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三是建设基于新媒体的信息公开新渠道。“北京昌平微博发布厅”入驻单位已达到62家。“北京昌平”已开通新浪、腾讯和人民网微博账号,发布(转发)关于行政管理、区域发展、惠民便民等相关信息2.3万余条。开通“北京昌平”微信公众号,公开了昌平出台北京首个产业负面清单、昌平区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解读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1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46条,占总数的5.29%;法规文件类信息504条,占总数的4.89%;规划计划类信息48条,占总数的0.47%;行政职责类信息168条,占总数的1.63%;业务动态类信息9049条,占总数的87.72%。

  自《条例》施行以来,截至2014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362条。

  2014年,全区各单位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3902人次(现场咨询1235人次,电话咨询2643人次,网上咨询24人次)。

  2014年,区图书馆、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接收各单位移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9种。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4年度全区各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0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73件,占总数的31.74%;通过互联网申请15件,占总数的6.52%;以传真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0.43%,以信函形式申请141件,占总数的61.31%。

  (二)答复情况

  全区230件申请共涉及申请事项234项,已到答复期的231项申请事项全部按期答复,其余未到答复期的按照《条例》时限规定在2015年答复。

  在已答复申请事项中,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共143件(占总数的61.9%);其它答复类型共88项(占总数的38.1%)。其中:

  1.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143项中:“公开”139项,占97.2%(含“同意公开”121项,“同意部分公开”4项,“信息已主动公开”14项);“不予公开”4项,占2.8%。

  2.属于其它答复类型的88项中:

  “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5项,占5.68%;

  “信息不存在”61项,占69.32%;

  “非本机关掌握”16项,占18.18%;

  “非政府信息”4项,占4.55%;

  “已移送档案馆”2项,占2.2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全区各单位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依法免收相关费用6.6元。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11件,已审结11件,全部做出维持决定。全区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7件,已审结7件,其中判决撤销行政行为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6件。

  五、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4年存在不足主要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渠道场所的服务功能需进一步增强。回应公众关切的力度需进一步提高。

  2015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强渠道场所建设,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三是加强依申请公开业务研究,进一步提高申请办理的服务效能。四是加强督查考核,进一步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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