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4 10:00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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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落实主动公开要求。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要求,做好常态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更新;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更新,规范公开公务员招考录用、财务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积极扩大主动公开覆盖面。

  (二)服务疫情防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维护更新官网“北京市新冠肺炎防控信息”专栏,每日按时发布首都疫情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服务首都疫情防控工作全局;根据实时热点及时推送疫苗接种、精准防控、防护管理等权威信息,编制更新发布防控指引51条,编发科普信息7000余条。

  (三)做好决策公开。通过网站“意见征集”“通知公告”栏目,广泛征求公众对《北京市献血条例》《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则》《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细则》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备案制的通知》等文件的意见建议,及时汇总并反馈情况。

  (四)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围绕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爱国卫生运动、老龄健康、妇幼健康、两区建设、服贸会等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通过媒体沟通会、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参加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62场,召开委级新闻发布会4场、媒体沟通会5场,邀请媒体集体采访6次,接待媒体采访80余次;微博“首都健康”发布信息5000余条,微信公众号“健康北京”发布信息近1100篇,抖音短视频平台“健康北京”发布短视频近600个;官方网站共发布各类工作信息5400余条。  

  (五)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信函、网络、传真申请受理渠道畅通;面对面热心解答群众咨询,耐心倾听和帮助解决群众诉求。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合法性审查,提高办理规范性和依法答复水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7件,已完成办理190件;市政府行政复议2件,均维持我委答复。

  (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重要内容,委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督促分管业务领域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理顺业务部门和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权责关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人员队伍能力建设,积极参加有关部门培训,定期组织委内培训研讨。充分发挥委内法规部门职能,加强政府信息依法公开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卫生健康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下一步将多渠道收集分析社会公众对卫生健康信息的关注点,深刻理解信息需求,加强分类、精准推送。

  二是政策解读的实用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丰富、细化问答式解读内容,更易理解、更具操作性;针对政策类型,视情选用图表式、流程图式、动漫式解读形式,让政策解读更解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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