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3-20 10:00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分享:
字号: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市教委网站(http://www.bjed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6075007。

  一、概述

  2016年,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继续以公开、便民、高效为基本要求,加强政府公开工作机构建设,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促进机关依法行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文件类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发布。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1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311条政府信息中:

  机构职能类政府信息5条,占1.6%;

  法规文件类政府信息17条,占5.5%;

  规划计划类政府信息5条,占1.6%;

  业务动态类政府信息284条,占91.3%。

  另外,我委还通过免费发放《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报》(6期)、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以及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宣传教育政策、措施。部分公众关注热点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已经形成工作惯例,按法定时限及时向社会公开。例如,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和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按时公开了我委2015年决算、2016年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公告、年度教育事业统计资料等也按规定时限予以公开。

  三、加强重要政策和社会热点解读,建立舆情回应制度

  一是切实提升政策发布解读的深度广度,不断增强权威性和影响力。实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围绕“中招政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等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10次,第一时间积极主动做好政策发布与解读。围绕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及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主动回应,在市教委官方微信微博及平面、网络、新媒体平台发布,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加大统筹力度,与在京59所高校、12个区及部分中小学联合成立“首都教育新媒体联盟”,在政策解读、舆情应对、典型宣传、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协同配合,传递首都教育正能量。

  二是拓展全媒体宣传阵地。与中国教育报、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等14家媒体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开设各类栏目及宣传平台17个。全年共刊发专栏稿件190篇,制作播出电视节目62期,广播节目300余期。两委一室领导及处长参与了20余期电台、电视台节目录制,相关节目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学生及学生心目中的品牌栏目。

  三是精心运营首都教育微博、微信、客户端。市教委政务微博及时解读教育改革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凸显服务功能。全年共发布原创微博内容2145条,回复网友近百次,被转发累计近5万次,评论数3万余条,新浪微博粉丝数量超过111万人。在教育部发布的“教育政务新媒体周榜”中,市教委政务微博长期位居微博影响力排行榜榜首。“首都教育”微信公号的公众认可度和传播影响力大幅上升,目前粉丝量达到30万。全年共发布图文消息239条,累计阅读数355万+,其中五篇图文消息阅读量达到10万+,多次进入全国政务微信排行榜总榜前二十,(文教类)日榜前十,7次荣登单篇阅读榜首,6次荣登北京政务微信日榜榜首。围绕“改革获得感、中高考改革和家庭教育理念”三大主题,推出十余场“首都教育微访谈”系列活动,邀请市教委职能处室负责人与网友在线交流、答疑解惑。“首都教育”“今日头条”客户端全年共发布文章330篇,总阅读量突破130万,累计阅读用户达110万人。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委努力提升依申请公开的质量和水平,畅通公开渠道,对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统筹协调相关处室认真查找,按规定时限予以答复。

  2016年收到30人次,均已按规定程序办理答复完毕。其中:

  已经公开7项,占受理总数的23.3%;

  同意公开6项,占受理总数的20%;

  不予公开5项,占受理总数的16.7%;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8项,占受理总数的26.6%;

  信息不存在2项,占受理总数的6.7%;

  非政府信息2项,占受理总数的6.7%。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政府关于涉及民生的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我市继续以招生考试和财务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认真落实各项要求。

  在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方面,我市高校均能按照教育部“阳光高考”工程的要求,周密部署招生宣传、录取工作等各环节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全面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市高校的共同做法是:及时在学校门户网站、教育部和我市招生网上公布各类各层次招生简章、专业、计划、政策和程序规定等,特别是注意做好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专业考试招生的选拔标准、录取办法和程序、录取规则和原则的发布和宣传,使广大考生及时了解招生信息。

  在财务信息公开方面,我委所属高校按要求在预决算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财务预算、决算相关报表,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预算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在校园网上公开。此外,学校教育收费规定,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等,在学校网站固定栏目常态公开;每年新学年开学集中收费时,各校还在收费现场进行公开。

  六、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6年我委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七、咨询情况

  积极发挥96391首都教育咨询热线作用,及时接听社会来电、解答网上咨询,为群众答疑解难。2016年我委接受信息公开咨询47828人次,其中电话咨询44964人次,网上咨询2838人次,当面咨询26人次。市教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为27869人次。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维持1件,撤销行政行为并重新答复2件;没有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和行政诉讼。

  九、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部分干部信息公开意识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对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和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7年我委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教育政策解读;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创新公开方式,提升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水平;继续以高校招生和财务信息公开为重点,指导市属高校和区教委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加强信息公开全员培训和内部统筹协调,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