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4 10:00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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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

  2021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我局”)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接诉即办”“每月一题”工作落实为重要抓手,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巩固政策解读工作基础,加强公开服务效能转化,提升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服务质量,认真履行法定公开义务。

  (二)主动公开

  通过我局政务网站准确公开我局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及时更新机构设置信息,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包括医疗保障)的通知》(京人社规字〔2021〕54号),按年度公开《2020年度北京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事业发展情况报告》,及时公开我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布我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多渠道公开社会保障、促进就业政策信息,实时公开本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做好我局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公开工作。

  积极参与“政策公开讲”“市民对话一把手”,与北京电视台共同制作“我为群众办实事之局处长走流程”系列专题拍摄采访,与招聘单位、高校毕业生面对面沟通。开展政策性文件(草案)意见征集,政策解读形式以简明问答为主,增加“视频解读”和“媒体报道”新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

  加强运用技术手段简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页申请步骤,安排专岗专人负责日常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电话咨询、现场接待和申请受理及答复工作。继续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满足申请人的公开诉求。

  (四)政府信息管理

  对涉及废止的文件统一进行属性调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开设“行政规章”法规栏目,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加载涉及人力社保领域的行政法规。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强化热点服务信息展示,按照统一要求改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栏,强化政策咨询公开方式,围绕民众咨询关注的热点领域,开设专栏展示经办联系方式,加大政务地图利用,提供方便快捷的智能咨询问答知识库。进一步规范市级集约化平台内部使用,强化平台内容保障。

  (六)教育培训和监督保障

  2021年,邀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赴我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主要就政务公开、公众参与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授课,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因新冠疫情线下公众参与活动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二是惠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信息汇集还存在“孤岛”现象。三是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未贯穿到每项政策制定中。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提升工作:

  一是积极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加强新冠疫情形势研判与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统筹,继续加强推行常态化政策沟通服务,选取更加贴近保障民生的议题,积极开展“政务开放日”“政策公开讲”及其他相关形式的公众参与。

  二是运用技术手段多渠道提升政策服务效能。强化信息共享,提升信息利用效率。实时掌握各类政策出台动向,打破“信息孤岛”现象,让惠企利民政策通过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实现精准推送。

  三是围绕我市人力社保重点工作丰富政务公开工作手段。我局将继续围绕“接诉即办”“每月一题”等重点工作,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思路,加大各环节政务公开工作介入力度,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收费工作,加强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财政局的沟通,确保依法依规开展收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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