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粮食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3-20 10:00    来源:北京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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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北京市粮食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局政府网站http://www.bjlsj.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粮食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10-83979059)。

  一、概述

  北京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构设置在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牵头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工作年度报告和相关配套文件;受理并组织办理向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提供电话咨询。我局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供主动公开信息查询和依申请公开受理服务。

  2016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各项要求,按照国务院、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在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日常工作的同时,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培训。

  为更好的落实《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完成我局相关工作制度的修订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对系统内工作人员进行依申请公开专题培训,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案例,讲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类型及适用要求,不断强化公开意识,规范答复行为。

  (二)坚持服务导向,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系统梳理并公开我局职权信息。在门户网站制作专题栏目集中公开我局基本信息、法定职责、领导简历、内设机构、所属机构、行政审批清单、行政处罚清单等职权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同时,公开我局包括行政检查、行政奖励以及其他类在内的权力清单信息,进一步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二是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强化财政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意识,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工作,做到公开信息真实、清晰、易懂。

  (三)落实责任机制,将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相结合。

  根据我局工作职能的特殊性和局限性,我局认定政府信息的标准和范围主要是具有正式文号的非涉密文件和一些工作动态类信息。其中具有正式文号的非涉密文件经由起草处室提出公开意见,处长审核和主管局领导确认,层层把关,履行保密审查最终在“北京粮食”政务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统一体现。对于主动公开的正式文件,按照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移交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并由大厅转交市档案馆和首都图书馆。

  (四)建立应急体系,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权威。

  做好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及应急处理。市粮食局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严格遵循“相关性与负责制”统一的原则,由局办公室、信息中心牵头,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相关同志积极关注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平台,及时发现与我局业务相关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并及时上报,积极做出应对。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本局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2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1条,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34条。

  (二)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http://www.bjlsj.gov.cn和首都之窗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三)咨询情况。2016年,我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就相关政府信息的咨询4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电话咨询45人次,占总数的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情况。本局2016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二)答复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无已到答复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根据《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我局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总计0元。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五、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施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需继续增强,主动公开内容还需更加丰富,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7年,我局将针对以上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入贯彻《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满足公众多样化、个性化的信息需求;三是继续加强对依申请公开难点问题和典型案例的研究,分析问题、积累经验,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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