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审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3-25 15:58    来源:北京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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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编制《2015年北京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首都之窗-北京审计”网站(http://www.bjab.gov.cn)下载。由于篇幅有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街甲2号;邮编:100054;电话:010-63358625\8014。)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加强统筹组织、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多次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全面统筹各项具体工作,局相关处室发挥各自职责,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定位、确保了工作规范有序。

  (二)完善制度建设。结合近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我局加强对制度的梳理和完善,2015年开展了审计结果公告相关制度的专题研究,并拟在2016年对政府信息公开系列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和完善。

  (三)积极开展培训。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点,结合审计实际工作情况,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策和业务能力水平,更好的为公众服务。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我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机构职责信息全面准确。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我局主动全面公开了部门职责、领导情况、所属处室设置及联系方式等数十项机构职责类信息。2015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局领导信息、内设处室、审计法规等信息进行了更新调整,确保了机构职责信息全面准确。

  (二)部门预决算信息按时公开。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分别于三月份、八月份公开了预算情况和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三)审计结果公告稳步推进。我局积极推动审计结果公告工作,10月10日主动向社会公告了36个部门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及我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检查报告。这是我局连续第五年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2015年审计结果公告数41个,总公告数达到203个。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是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2015年,在已开通信函申请渠道的同时,为方便公众,结合近几年工作情况,我局实现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网上办理功能,方便申请人远程提交申请,进一步拓展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情况。

  2015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5件,其中1件申请人撤回申请;受理4件,全部按规定流程按时进行了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2015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事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5年,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2件;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2件。2件行政复议申请维持了具体的行政行为;1件行政诉讼胜诉,1件开庭后未宣判。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总结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相关制度不够完善,落后于实际工作的开展;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与渠道建设与审计业务的融合还有发展空间、服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培训较少等不足,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改进和提高。2016年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丰富和完善现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

  (二)加强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政策法规和审计业务能力和水平,更好的服务社会公众。

  (三)丰富内容,扩大审计结果公开范围。在公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的基础上,探索扩大审计结果公开的范围和领域,逐步将专项资金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推动审计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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