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9 10:00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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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稳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做到了防疫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对照《北京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教育领域事项,继续以公开、便民、高效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重点事项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坚持服务为民,促进依法行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为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对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第一时间在市教委网站设立“齐心协力  共筑防线—坚决打赢首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阻击战”专栏,实时发布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教育系统防疫工作和线上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和指导、防控知识和媒体报道等相关信息617条,保证学生居家学习、复学复课、组织实施中高考等信息及时传递给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同时,我委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通过市教委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各类考试安排公告。通过市教委新闻发言人在北京广播电台与市民互动交流、与北京电视台联合摄制《“双特”战“疫”》《老师请回答》等系列节目,以及“首都教育”抖音、快手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政策、权威解读、师生抗疫(停课不停学、返校复课)等相关信息,积极回应市民和师生关切。

  (二)市教委主动公开文件类政府信息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发布,其中政策类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在市教委官网同步公开。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962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市教委2019年决算、2020年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公告、年度教育事业统计资料等政府信息,均按工作惯例在规定时限内公开。按照有关规定在市教委网站设置“政府采购”“招考录用”专栏,公开相关信息共27条。

  及时公开民生热点信息。一是及时公开《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同时公开配套的政策解读文件,使公众对政策的理解更加清晰。二是通过北京考试报、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开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录取工作方案、志愿填报及高等职业教育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等考试招生信息,在市教委网站和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义务教育入学文件、政策问答、一图读懂义务教育入学等信息,以及通过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网络客户端、微博等各类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有效缓解了考生及家长的焦虑情绪。此外,首都之窗和市教委网站还主动公开了北京市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普惠性幼儿园名单以及全市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新增学位等信息。

  (三)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修订完善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按时认真答复。热情主动与申请人沟通,详细了解申请人具体需求,给予耐心详细解答,积极解决申请人的实际问题,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19件,占总申请17.76%,较上年大幅度提升,降低行政成本,做到高效服务。

  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8件(含上年结转1件),办结107件,结转下年度1件。在已办结107件中:申请渠道以网页申请为主共,共计96件,占89.72%;当面、信函及电子邮件申请11件,占10.28%;申请人类别以个人申请为主103件,占96.26,机构法人申请4件,占3.74%;答复类型中,予以公开或部分公开33件,占30.84%;不予公开4件,占3.74%;不予处理3件,占2.8%;无法提供45件,占42.06%,主要是非本机关信息或没有现成信息需另行制作以致无法提供;重复申请3件,占2.8%;咨询类22件,占20.56%。

  (四)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2件,市司法局维持了我委做出的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行政诉讼1件,尚未审计;没有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

  (五)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梳理、完善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通过“七五”普法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轮训班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共120多人次参加。布置、检查市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指南以及财务、考试招生信息公开。

  (六)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要求,依托北京市政府集约化平台,搭建新版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栏目设置,于2020年初上线运行。依法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发布内容安全可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加大公众关注热点信息公开力度。结合政策制定、网上征求意见和政策发布、解读,统筹协调机关网站、微博、首都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多种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好官网的主阵地作用和微信、微博的前沿哨所作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手段,增强政务公开的互动性和吸引力,加强政策解读,更好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及时引导社会舆论和社会期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本机关网站发布,网址为http://jw.beij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欢迎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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