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4-03-25 15:50    来源:延庆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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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在2013年度延庆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延庆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政府网站www.bjy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延庆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延庆县新城街2号;邮编:102100;联系电话:69146200;电子邮箱:yqxzfxxgk_ysq@126.com)

  一、概述

  2013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年初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县政府办、公开办组织全县公开单位参加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落实工作任务。在各委办局(中心)、各乡镇、街道的共同努力下,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公开意识不断增强,重点公开内容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组织管理体系完善

  经过将近六年的建设与调整,全县形成了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各委办局(中心)、各乡镇街道、各垂管部门组成的一整套自上而下的公开工作机构,每个公开单位都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有力的领导和落实。目前,全县共有72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有370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度保障体系完善

  根据《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和印发了《延庆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3个规范性样本、《延庆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等12个工作办法。建立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制发文制度、文件传输移送工作制度,公开信息管理台账制度等十余项专项工作制度。印发了《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读本》及《延庆县政府信息公开示范文书》,不断完善健全了各项公开工作制度。全县各相关单位都能按照《条例》规定,编制并按时发布了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考核评价体系健全

  依据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延庆县实际,完善和制定了《延庆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健全了客观实际、公平公正的考核工作模式,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力度。自2008年以来,我县每年都通过日常业务考核,年终实地考核等方式将考核结果汇总量化评分,评出优秀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2013年底,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通过单位自查、集中汇报、档案集中检查、公开重点单位抽查等方式对全县公开工作进行了考核,为评选2013年公开优秀单位及先进个人奠定了基础,也推动了全县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四)公开渠道丰富多样

  全县各公开单位都能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栏、进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大部分单位还采用广播、电视、报刊、纸质宣传专栏、宣传手册、各种专业网站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在《延庆县政务》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每月在《延庆县政务》上将全县各单位公开数量进行排名,将其日常业务工作进行小结,推动全县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五)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我县深化以训代训、以会代训、以干代训、示范培训、现场培训、岗前培训的六训制的培训方式,通过统一发文指导、单独电话指导、实地指导等途径加大对各单位的督导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今年县公开办共组织了3次较大的业务培训活动。3月底,组织我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33家成员单位,参加了在民防局三楼会议室召开的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业务培训活动。4月初,组织召开了全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会,张素枝县长就公开工作进行了重要讲话。8月初,面向全县新任工作人员和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又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公开工作专题培训,起到了引领和“解渴”的作用。据统计全年累计电话指导业务工作9285次,开展各种形式业务培训990人次,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效促进了全县公开工作。

  (六)推动重点领域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公开质量

  我县组织各级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今年7月发布的《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及《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互相交流研讨,领会文件核心精神。我县又依据京政办发[2013]50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拟定了推动我县重点领域公开工作的系列方案,确定了重点公开部门及重点公开内容,并制定了重点公开内容分解细化表,于11月中旬下发了延政办发〔2013〕27号(《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引领督导全县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各重点领域公开单位依据自身职能逐步加大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事任免信息、财政局的部分财政数字信息都依据《条例》主动及时公开,提升了公开质量。大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让群众了解了政府工作,同时方便了群众生活,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全县各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依法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县政府门户网站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同时,我县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通过报纸、电台、专业网站、专业刊物、自编手册、宣传栏等多种途径进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本县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9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新增规范性文件128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69条,占总体比例为3.93%;法规文件类信息169条,占总体比例为1.8%;规划计划类信息59条,占总体比例为0.63%;行政职责类信息101条,占总体比例为1.08%;业务动态类信息8694条,占总体比例为92.57%。

  (二)公共查阅场所

  全县共设立76个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包括延庆县政府在县行政便民服务大厅、县档案局、县图书馆设立的三个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及各相关单位设立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各场所均配备了工作人员,并在显著位置悬挂标志牌,悬挂《延庆县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生成流程图》、《延庆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项目和标准》,配备专门档案柜存放纸质文件,设置便民设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查阅场所上网查阅各单位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也可以直接查阅各单位已主动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正式纸质文本。

  2013年,本县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120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2477人次,占总数的39.99%;电话咨询17927人次,占总数的57.46%;网上咨询796人次,占总数的2.55%。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县各单位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县各单位均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了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2013年,我县公民的依申请内容与个人权益、政府职能监督等密切相关,信息申请涉及的年度跨度较大,涉及的内容也较为敏感。尽管情况复杂,我县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很好的为公民提供了依申请信息服务。

  (一)申请情况

  本县201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其中当面申请18件,网上申请2件,信函申请5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机构职能类占1.92%,法规文件类占5.77%,规划计划类占5.77%,业务动态类占86.54%。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25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在已经答复的25件52项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8项,占总数的53.85%;“不予公开”的1项,占总数的1.92%;“信息不存在”的19项,占总数的36.54%;“非本机关掌握”的2项,占总数3.8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项,占总数的1.92%;“非政府信息”的1项,占总数的1.92%。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本年度全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为0元,依法免收相关费用12.2元。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3年全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数为0。

  (二)行政诉讼

  2013年全县各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为0。

  (三)举报

  2013年全县各单位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为0。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3年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不够,特别是重点公开内容还有待深化;二是依申请工作水平还不够高;三是公开场所建设有待完善。

  2014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深化公开内容,特别是不断推进重点领域工作内容的公开;二是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特别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三是加强公开场所建设,提高便民性。

延庆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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