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0-03-26 10:24    来源:东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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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09年度东城区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委办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政府网站http://202.108.143.23:7001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育群胡同6号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编:100010;电子邮箱:dchxxgkb@126.com)。

  一、概 述

  根据《条例》要求,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东城区2009年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的基础上,坚持从构建和谐社会,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高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工作中,切实抓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协调机制建设等关键环节,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信息公开组织管理体系逐步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落实推进、指导、协调本区各行政机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系统各单位均建立或明确了相应工作机构,完善了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制度保障体系日趋完善,严格执行市信息公开办各项要求,切实落实东城区制定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等规定,区政府各单位均按照《条例》规定,编制并发布了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渠道逐步拓宽,通过档案馆、图书馆、市民中心等场所提供索取查阅服务,增加了面向基层的发放量,“数字东城”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逐步强化,加强依申请公开程序要求,充分发挥协调会商工作机制优势,工作水平日益提高。服务作用得到深化,信息公开抓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创造有利环境,为国庆庆祝活动顺利开展营造和谐氛围。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按照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队伍素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09年,东城区围绕市、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重点,组织全区各有关单位加大对经济政策、建设项目、就业、教育、医疗卫生、计生、环保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将政府投资项目、办实事项目、改善和保障民生政策、维护稳定政策情况等纳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畴。配合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甲型H1N1型流感防控等工作,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维护了社会稳定。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要求全区各有关单位杜绝信息公开超时限、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并按季度对各单位信息更新情况进行通报。

  (一)公开情况

  依托“数字东城”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全区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东城区自2008年5月1日正式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共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03条。其中,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0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在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6%;法规文件类信息14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规划计划类信息7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行政职责类信息5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4%;业务动态类信息323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0%。

  (二)公开形式及场所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进一步完善多种渠道公开和查阅政府信息。1.在“数字东城”门户网站发布全区各部门政府主动公开信息。2.在区、街道和社区的7个档案馆、11个图书馆和54个社区居委会开设了公共查阅室和资料索取点,在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设立信息公开接待咨询点,在市民中心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各承担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的单位都编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期移送至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档案馆和图书馆,为群众提供方便。4.开设各类办事大厅18个、信息公告栏25个、电子信息屏16个。

  2009年,东城区政府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85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536人次,占总数的83%;电话咨询241人次,占总数的13%;网上咨询73人次,占总数的4%。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区各行政机关不断完善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区65个承担政府行政职责、具有公共事务管理或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均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并公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东城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2件。其中,当面申请81件,占总数的98.8%,网上申请1件,占总数的1.2%。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房屋拆迁、房屋权属、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行政执法文书、政府相关文件等方面。申请涉及全区10家单位,其中房管局53件,发改委8件,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7件,住建委4件,房地中心3件,统计局2件,行政中心2件,卫生局1件,财政局1件,环保局1件。

  (二)答复情况

  因部分申请涉及多项内容,故总答复数多于总申请数。

  在已经答复的85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46件,占总数的54%,主要涉及城区改造、行政决定书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占总数2.4%,主要涉及房屋拆迁方案等信息。

  “不予公开”的2件,占总数2.4%。

  “信息不存在”的8件,占总数的9.4%。

  “非本机关掌握”的15件,占总数的17.6%。

  “第三者不同意”的10件,占总数的11.8%。

  “补正申请”的2件,占总数2.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实施准备工作已启动。该办法施行前,全区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08年,针对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4件,其中,针对区房管局的3件,针对区发改委的1件。其中3件经上级机关裁定,均维持原部门作出的决定,并将《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当事人。针对房管局的1件,当事人认为公开内容不全向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经上级机关向其补充公开部分政府信息后自行撤销。

  (二)行政诉讼

  东城区共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件,针对区房管局,东城法院一审维持区房管局作出的决定。

  五、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0年是加快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建设世界城市、打造国际化现代化新东城的重要一年。东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按照政府全年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基础,狠抓落实,强化对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能,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协调配合、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信息公开规范发展

  配合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第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制定符合东城区实际的工作计划,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和指导。以东城区政府开展的“政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梳理和分析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实施情况和需要完善之处,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效能。深化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建设,加强对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督促检查,进一步推进查阅设施规范化建设。

  (二)围绕重点难点,促进信息公开深入发展

  以保障群众知情权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围绕全年政府重点工作和关系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突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切实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和民生工程信息公开,促进政府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三)强化协调配合,促进信息公开统筹发展

  在做好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发挥主管部门和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互补优势,加强协调配合,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继续做好公开场所文件移送工作,不断强化信息公开会商机制,促进信息公开主渠道建设,推动信息公开可持续发展。

  (四)狠抓基础工作,促进信息公开稳步发展

  坚持以往的好经验、好做法和良好的工作基础,根据新形势下的需要,在市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努力在工作机制、公开渠道、人员素质等方面夯实基础,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围绕政府机构改革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网络平台建设与监管,提高工作效率。

  在新的一年里,东城区信息公开工作将紧紧围绕全区中心任务,严格落实市信息公开办各项部署,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做出新的成绩。

北京市东城区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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