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气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4-03-25 15:30    来源:北京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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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13年度北京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政府网站http://www.bjmb.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电话:010-68400853。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及时更新了公开指南、信息目录以及局基本信息。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新闻发布会、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

  注重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3.人员和收支情况

  本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2人。2013年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无相关费用减免。

  4.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3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5.咨询情况

  2013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50人次。其中,电话咨询48人次,现场咨询2人次。

  6.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未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二)组织管理工作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成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建立信息清理、保密信息审查、信息发布、虚假信息澄清等制度,完善工作流程。

  加强对下属区县局的业务指导,所有区县局全部建立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列入责任制考核。

  (三)渠道场所利用拓展情况

  指定局值班室、局行政公开大厅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场所。改版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信息。畅通公开渠道,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公开的同时,注重新闻发布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2013年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发布新闻通稿20篇。拓展新媒体发布渠道,在新浪、腾讯、搜狐、人民网开通“气象北京”官方微博,通过微博、手机短信等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139期。气象微博影响力居前,跻身全国“十大气象系统微博机构”。本年度新增一处查阅场所。

  (四)工作做法及成效情况。

  气象部门属于基础性公益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在于及时发布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尤其预警信息的发布,成为我市防灾减灾体系的重要部分。一年来,我局着重加大预警信息发布力度,新增“北京服务您”等10种发布渠道。实现预警分层次、分群组发送,实现预警和重要提示短信全网、分区发布。推进电视气象节目及预警信息全频道(分区)覆盖。为全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雾霾天气应对等作出贡献。

  二、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3年存在不足主要是:全局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整合,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收集整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面梳理部门信息,扩展公开渠道,做到能主动公开尽量公开,提高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区县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能力,全面提高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培训和学习力度,对政府信息进行科学分类,规范管理,进一步准确把握信息公开尺度,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北京市气象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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