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2-03-25 09:28    来源: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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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的2011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政府网站http://www.hd315.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窗口,联系电话:82690919,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1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配备了19名全职工作人员,18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7个专门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提供公共查阅、资料索取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服务;完善并有效落实了各类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开展顺利。

  (一)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

  近年来,我局一直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了以市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办公室、法制处、监察室、财务处等处室和信息中心、档案室等直属单位领导为成员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完善。2011年,我局在已有制度基础上,针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全市工商系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二)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我局通过不定期发布工作通报、召开信息公开条线座谈会等方式,通报最新工作动态,加强工作经验交流,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此外,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的透明度、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我局还对工商行政管理所有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为进一步推动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公开,进一步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透明、便捷的服务奠定基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和《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1年底,我局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同时,通过我局外网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400余条。其中包括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市场监督、反不正当竞争与经济检查、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类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及与其他部门会签的规范性文件:同时也包括了政策解读、实施细则、长期发展规划、实事任务办理情况、折子工程执行情况、业务统计数据、收费项目及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食品下架信息、商品质量检测信息、合同示范文本等动态的政府信息。我局外网网站2011年点击量达到2.63亿余次,企业信用信息查询量达2212.3万次,企业年检状态查询82.8万余次。

  (二)主动公开范围。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要求也不断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我局始终把握“及时、便民”的工作宗旨,通过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的方式,满足社会公众对工商信息公开的需求。

  一是切实做好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今年我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家工商总局、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践行“北京精神”,主动服务首都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及时宣传工商法规,解读工商政策,便于市民了解工商职能,有效保障自身权益。

  二是继续推进工商依法履职情况的公开工作。我局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开通了“首都工商”政务微博,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最新的市场主体动态、市场整顿进展情况、消费维权概况和政策法规资讯,以及市场上的敏感、热点问题的情况分析和政策导向,增强政民互动,提升政府形象。

  三是加强各类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我局在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对“北京工商”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着重加强了便民服务类信息的主动公开,陆续增加了企业注册登记基本信息、年检结果、注(吊)销结果、商品质量监测、规范性文件解读、广告审查提示等公众关注度高、与百姓生活联系密切的业务类信息、服务类信息的主动公开内容。

  四是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45号)要求,我局首次公开了包括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决算编制说明在内的市级部门决算,以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表及其说明等信息,较好地回应了群众关切。

  (三)主动公开途径。

  通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和积累,我局逐步形成以“四大平台”为主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面向社会公众,建立并完善网上信息公开平台。充分依托“北京工商”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其中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多个子栏目;设立门类齐全的信息发布栏目,及时发布各类工商信息,宣传工商法规,解读工商政策。

  二是开通“首都工商”政务微博,进驻北京微博发布厅。安排专人值守监控,以便及时回应网友需求,即使在周六周日如有重要信息也会随时发布。对于网友的提问或咨询,微博监控人能即时回复的,都要求即使回答,给出一个初步答复。涉及的重要事情咨询,则会把相关内容转给相关业务处室或区县分局,最迟也要求5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

  三是面向市民和企业,加强窗口建设,提供直接为市民服务的咨询平台。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设置17个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由熟悉业务,服务热情的干部专门负责接待,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放置了目录、指南和便民手册等,同时,在所有的窗口都配备互联网和工商业务网电脑,方便市民查询主动公开内容。设置电子触摸屏,公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涉及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救济等11大类、49项事项的逾千条信息。

  四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类大众媒体,构建舆论服务平台。我局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各方面政策,通过召开新闻资讯通报会、企业座谈会、局领导走进网上直播间、人民广播电台开展政策解读、各类报纸的大量报道等渠道,使市民和企业在短时间内就了解了相关内容,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系统共受理申请54项,其中市局受理42件,各区县分局受理12件,均已答复当事人。其中公开告知的有45件,部分公开的有2件,不予公开的有1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有5件,告知信息不存在的有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0%是机构职能类信息,5%是法规文件类信息,0%是规划计划类信息,12%是行政职责类信息,83%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54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45件,占总数的83%,主要涉及企业的注(吊)销及年检情况。

  “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占总数4%。

  “不予公开”的1件,占总数2%。

  “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总数的2%。

  “非本机关掌握”的5件,占总数的9%。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0件,占总数的0%。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通过2011年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来看:一是申请的对象以本地公民为主,占全部申请的90%,也有部分来自上海、广西等的外地公民。以组织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有0件。二是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企业的注、吊销、注册信息、年检情况,占全部申请的94%,其它也有些业务类咨询和规范性文件的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9人,兼职人员共18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1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1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1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1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3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7人次,占总数的0.02%;电话咨询2136人次,占总数的92.87%;网上咨询95人次,占总数的4.13%。

  本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575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4件,行政诉讼案3件,申诉案0件,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诉讼败诉情况。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目前相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大多为原则性规定,如何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又依法保证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合理界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有必要对工商系统政府信息进行进一步梳理。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建设规划》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2012年工作要求,结合我局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原则,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深化主动公开,以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规范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会商机制,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十二五”时期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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