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09-03-18 10:44    来源:顺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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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并按照各镇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相关单位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sh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管理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10-81481130;电子邮箱:shyxxgkb@bjshy.gov.cn;邮编:101300)。

  一、概 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本区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办公室是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信息公开管理服务中心,各镇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及相关单位均明确了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制定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澄清、公开专栏管理、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制度规定,在“顺义网城”建立了全区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本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区各行政机关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在区档案馆、图书馆和投资服务中心设立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公开情况。

  本区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8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98%。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809条,占总数的13.6%;法规文件类信息2467条,占总数的18.6%;规划计划类信息387条,占总数的2.9%;行政职责类信息1496条,占总数的11.3%;业务动态类信息7129条,占总数的53.6%。

  (二)主要公开渠道。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区主要做了如下工作:1。编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公报》;2。在本区政府网站“顺义网城”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3。在区档案馆、图书馆和投资服务中心设立区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场所;4。在区投资服务中心、信访办、教委等政府信息需求量大的场所统一配备电子触摸屏等查阅设施。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区各行政机关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本区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当面申请6件,占总数的85.7%;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1件,占总数的14.3%。

  (二)答复情况。

  本区对于2008年度收到的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全部受理并按期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6件,占总数的85.7%;“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14.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全区各行政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行为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截至2008年底,本区无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自2008年5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但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因此,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不足、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等。2009年,本区将着力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等方面下功夫,力争将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新台阶。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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