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4 10:00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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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医保工作规律及特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公开工作监督管理职责,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创新信息公开形式,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流程,做好医疗保障重点信息公开,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发展。现将具体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不断扩大主动公开

  1.对标对表落实主动公开工作。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要求,在局网站发布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职权信息、部门预算信息、行政执行依据条件、人事招聘等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公开年报、公开全清单等信息。本年度,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医保北京)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24条。

  2.加大宣传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解决群众办事痛点难点,打造报刊有报道、电视有声音、网络有讨论的全媒体宣传矩阵。在北京广播电视台开设164期“医保天天谈”专栏节目,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发布新闻通稿20篇,组织10余人次接受主流媒体采访,累计形成7532篇媒体报道。

  3.深入基层扎实推动为民服务。组织近200人组成53个宣传小组,深入全市150余个社区进行政策解读宣传工作,发放宣传材料40万份,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政策落实方面的基础职能,提高政策解读的权威性、精准性、实用性和及时性,确保群众看得懂、好理解,重大决策在第一时间被社会知晓,做到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4.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畅通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2021年我局着力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异地就医结算、药品集中采购、医耗联动、药品目录调整、医保待遇、长期护理险试点等重点改革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医疗保障重点工作领域信息共256条。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

  在局网站发布的“公开指南”中明确公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包括申请渠道、地址、电话、收费标准等)、答复时限和注意事项,开通网页依申请公开渠道,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本年度,我局共收到27位自然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第一时间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处理,并按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以信件形式答复本人,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范围、制度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仍存在不足,明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定期部署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相关业务学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进一步狠抓制度落实。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到上网信息必审查,公开信息必登记。

  三是进一步落实监督检查。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全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2022年,我局将继续以首都医疗保障事业在新时期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主线,紧紧围绕民生改善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扩大主动公开、创新政策解读、提升信息质量、加强平台信息化建设、增强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凝心聚力、多措并举,全力推动医疗保障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提升群众在医疗保障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查询。(网址:http://ybj.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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