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3-10 16:00    来源: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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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丰台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北京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顶层谋划、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丰台区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区主要领导积极履行“第一解读人”责任,参加“对话一把手”系列访谈节目,宣传丰台相关政策。强化顶层设计,高标准编制了丰台区“十四五”政务服务体系规划,对政务公开“十四五”时期重点工作进行明确。对市级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进行分解,结合区重点工作,印发《丰台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表,逐项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主动公开。聚焦疫情防控、“两区”建设、重点功能区建设、民生实事等企业群众关心的重点工作,强化主动公开,并做好配套政策解读。积极组织开展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的“线上+线下”政务开放日活动,促进政民互动。依托区、街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根据企业群众需求就近提供政务公开服务。

  (三)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严格依法履行依申请公开义务,2021年丰台区受理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277件,自上年度结转87件,办结2286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78件。从政策依据、办理流程、完成任务的时间和具体要求等方面全方位进行规范管理。

  (四)规范政务信息管理。强化政策性文件管理,对政策性文件预公开、政策解读材料、信息公开属性等进行源头把关。完善重大政策意见征集机制,在政府网站开设意见征集专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热点,在区政府网站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疫情防控”等专题专栏,方便查阅相关信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转发市区两级电子版政府公报、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等重要信息。

  (六)细化教育培训。围绕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网站建设、政务新媒体管理等工作,组织各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专题专项培训。

  (七)加强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作机制,对各单位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情况开展监督,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应责任。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群众开展社会评议,收集意见建议,促进工作整改提升。

  (八)抓好重点工作落实。在丰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牵头下,抓好国办、北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相关任务落实,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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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建设有待加强。2021年,丰台区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了政务公开专区,但在政务公开专区设施配备、服务标准、服务内容等方面尚未实现全区标准化管理。

  二是利用政务公开全清单开展公开工作有待提升。丰台区行政区划调整后,部分新成立街道利用政务公开全清单,全面精准进行政务公开还存在不足。

  三是政民互动渠道需要进一步创新。针对疫情防控要求,需要将政务开放日、会议开放等工作与新媒体互动、线上展示参与相结合,目前“线上+线下”政民互动模式创新措施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将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纳入区政府折子工程,从主动公开、政民互动、平台建设等方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二是进一步拓宽政民互动渠道。依托网站专栏板块,加强政民互动交流,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渠道,积极征求企业群众意见建议。持续发挥区长信箱、政务新媒体留言互动等渠道作用,解答企业群众咨询,提高回应群众关切的及时性、准确性。

  三是提升网站服务功能。区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后,将开设重点单位政务名片,满足企业群众个性化查询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35件,总金额6675元,实际收取总金额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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