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3-25 14:53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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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我委政府网站www.bjjs.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邮编:100039;联系电话:010-59958338;电子邮箱:zwgklyj@bjjs.gov.cn)。

  一、概述

  201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认真落实《条例》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及市政府的各项要求,在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日常工作的同时,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依据市政府出台的《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修订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缩短主动公开时限,细化依申请公开服务;组织全委从事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集体学习《规定》及司法案例,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行为。二是围绕重点领域,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房屋征收拆迁管理”专栏,公开房屋征收法规政策、房屋征收项目信息、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等内容,通过便民服务热线、答疑解惑等栏目及时回应公众咨询;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建设计划、摇号配售等详细信息,深入宣传住房保障家庭动态监管、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公租房最大规模配租等政策和工作动态,加大对各区县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向有住房保障需求的家庭及时传递信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信用信息公开,优化“北京市建筑市场公开信息平台”的检索方式,方便公众在海量信息中迅速获取有效信息。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围绕自住房摇号、普宅标准调整、房屋登记规范等一系列重要政策,组织多方力量进行权威解读,帮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政策背景和重点内容,为政策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市民对话一把手”、“走进直播间”等节目与公众直接沟通,向广大市民详细解读保障房建设分配、老旧小区改造和自住房销售等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安居北京”政务微博的沟通桥梁作用,第一时间主动公开政策信息76个,举办、发布各种形式的政策解读367次。四是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满足公众多样化需求。依托门户网站,发布日常政务信息5727条,注重对公众关注的热点信息进行梳理、整合,制作“自住型商品住房”、“买卖租房”专题服务,开发门户网站APP应用;依托新闻发布、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向社会主动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工作进展,发布新闻通稿91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座谈会50余场,受理、接待媒体咨询采访等2000余次,组织记者集体采访、体验采访、专题采访120余次;依托新媒体,与公众开展良性互动,截至2014年底,共发布微博700余条、8万余字,回复网民问题3万多条,进行微直播、网络宣传周、网友线下活动9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4年我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248条,与2013年度相比,新公开649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6492条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0.05%;法规文件类信息188条,占2.9%;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0.02%;业务动态类信息6300条,占97.04%。

  (二)咨询情况

  2014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就相关政府信息的咨询12814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495人次,占总数的1.95%;电话咨询125650人次,占总数的98.05%。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情况

  我委201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92件,与2013年度相比,增加了34件。其中,当面申请922件,占71.36%;通过互联网申请178件,占13.78%;以传真形式申请3件,占0.23%;以信函形式申请189件,占14.63%。

  (二)答复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到答复期的1282项申请事项全部按期答复,其中:已主动公开数79件,占6.16%;同意公开数531件,占41.44%;同意部分公开数8件,占0.62%;不予公开数25件,占1.95%;信息不存在数431件,33.62%;非本机关掌握数168件,占13.1%;申请内容不明确数23件,占1.79%;非政府信息14件,占1.09%;已移送档案馆数3件,占0.23%。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我委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进行收费,全年收费总计3627.2元,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免予收费总计42.9元。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11件,审理结果均为维持行政机关做出的信息公开答复;行政诉讼案件7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5件,原告撤回起诉1件,判决撤销行政行为并重新答复1件。

  五、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条例》实施以来,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主动公开的内容、方式与公众需求仍存有差距,依申请公开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2015年,我委将针对以上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全委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市区两级联动,明确工作责任,共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强化内部沟通、管理、监督与考核,不断拓展公开范围,优化公开方式;四是加强对依申请公开难点问题研究,正确适用法律,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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