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3-25 15:17    来源: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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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2014年度朝阳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年度报告为基础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朝阳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11E000/cyq_index.shtml)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65090089,传真:65090091。

  一、概述

  2014年,朝阳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公开机构”)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在高质量完成常规工作任务的基础上,重点从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强化监督保障,推进业务研究等方面开展了工作。

  全年全区各公开机构(不包含垂直管理部门)通过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996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34件,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321件,接到行政诉讼95件。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良好。完善服务制度,结合窗口服务行业的特点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朝阳区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的服务规则进行修改完善,细化窗口接待咨询、信息查阅、申请受理等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进一步拓展公开场所,推进信息公开进社区、进乡村。强化业务培训,召开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对信息公开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强化全区各单位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全区各公开机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99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6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87%;法规文件类信息253条,占总数的比例为1.41%;规划计划类信息62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34%;行政职责类信息50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28%;业务动态类信息17475条,占总数的比例为97.1%。

  (一)主要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围绕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等主体框架,组织整理信息公开内容。紧抓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环境治理、推进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行政管理改革创新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2.政府公报。全年出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公报》4期,共发放12000份,公开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共22条,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服务窗口、区档案馆、各街乡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查阅场所等为公众提供免费查阅借阅服务。

  (二)服务场所

  1.区级服务场所。全区设立了4个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具体包括区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服务窗口和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投资服务大厅等3个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3个查阅场所负责提供各级各类政府信息的网络自助查询,本区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查阅,《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免费领取等服务工作。综合服务窗口主要负责公众向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递交申请的接待、受理、答复,以及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解答工作。

  2.街乡宣传查阅场所。全区43个街道办事处和地区办事处(乡政府)的为民服务大厅,均设立了本地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查阅场所,配备了统一的自助查询设备,方便公众就近查询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全区各公开机构强化服务意识,优化申请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申请办理质量和答复效率。

  (一)申请情况

  全区各公开机构共受理申请1942件,其中,区政府和区政府办406件,区级机关、区属机构、街道办事处和地区办事处1536件。从申请方式来看,当面申请1220件,占总数的62.82%;以互联网申请42件,占总数的2.16%,以传真形式申请3件,占总数的0.15%,以信函形式申请677件,占总数的34.86%。

  (二)答复情况

  在全区1942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659件,占总数的33.93%。

  “同意部分公开”的28件,占总数的1.44%。

  “不予公开”的23件,占总数的1.18%。

  “信息不存在”的831件,占总数的42.79%。

  “非本机关掌握”的108件,占总数的5.56%。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50件,占总数的2.57%。

  “非政府信息”的170件,占总数的8.75%。

  “已移送档案馆”的3件,占总数的0.15%。

  “已主动公开”的70件,占总数的3.6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全区各公开机构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845.5元。其中,检索费715元,复印费130.5元。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4年,针对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321件,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其中,市法制办收到111件,全部维持;区法制办收到210件,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117件,不予受理的78件,确认行政机关违法、责令重新答复的11件,中止的2件,申请人主动撤回的2件。

  针对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95件,办结率为98%。其中,朝阳法院受理95件,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的22件,裁定移送的1件,原告撤诉的8件,判决被告败诉、要求履行职责的23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39件,仍在审理中的2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4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理念和申请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

  2015年,朝阳区将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继续强化依法规范办理申请理念,进一步优化申请办理流程。为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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