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4 10:00    来源: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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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进一步完善由分管委领导签字审批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加强监督保障,开展经常性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000余条。加大力度做好交通综合治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地铁运营服务行业概况,及时更新公示已实施道路停车改革的道路名称,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对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城市道路占掘路审批等工作信息进行了公开。通过网站专栏集中统一公开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并及时通过政务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解读。主动公开执法机关、执法人员、执法检查等信息,基本涵盖我委所有执法行业门类和执法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我委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3件,其中,新收到166件(当面申请15件、信函申请22件、网络申请129件),2020年结转7件。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办结165件申请,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时限规定办结答复。其中,予以公开的38件、部分公开的30件,不予公开的11件,信息不存在或非本机关信息的49件、需要另行制作的6件,信访举报投诉咨询类申请21件、重复申请4件,其他6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8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网站集约化建设项目实施工作,通过调整栏目设置,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查询内容,完成网站移动客户端自适应版本的设计及实施。在集约化平台功能应用的基础上,坚持以用户为中心的原则,以服务公众、突出重点、便捷高效为工作导向,进一步调整我委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合并整理、分类建设完成了30余个行业服务栏目,方便用户快速精准查询所需信息,增强信息服务适用性;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持续开展网站内容建设检查,确保信息发布更新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策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我委着力加强政策性文件公开征集意见台账管理,确保与决策草案同步发布草案解读或编制说明;在我委网站征集意见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开展意见征集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相关情况反馈。二是政策解读材料发布的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严格落实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确保在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通过网站等媒体发布相关解读材料,并注重开展简明问答、图表图解等多种形式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委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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