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22 10:00    来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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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服务公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着力打造公开、解读、回应、参与四位一体工作格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的效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统筹谋划。制定局2019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推动相关处室和人员改进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不断加大公开力度。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全清单》,主动公开项目大幅增长。修订完善机关公文公开属性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公文信息公开会签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问题。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各处室主动公开的意识。

  三是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在制订《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过程中,主动在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制订的典当行、融资租赁、小贷公司等“7+4”领域的监管办法过程中,多次征求相关企业、律师事务所、专家学者和行业协会的意见,有力推动相关工作发展。为使金融信访工作、投资公司监管、促进行业发展等重点问题决策更加符合实际,分专题先后5次在“人民建议征集”栏目听取意见建议。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积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列席,按规定落实会议公开,相关决策内容受到与会群众代表的好评。

  四是不断加强执行公开。认真落实相关部门有关要求,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努力提高执行公开的质量水平。积极推进政策执行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本局承办的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的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在局官网上开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专栏,集中公开相关事项。编制《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处罚事项目录》,以目录清单牵引公开工作。

  五是着力强化政策解读。对拟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解读,确保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局主要负责同志通过参加各种论坛、接受采访、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相关政策20余次,内容涉及金融产业发展、金融科技发展、金融开放改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风险防范等各个方面。积极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政策简明问答、政策进社区、微信微博发布、领导干部解读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有效性、传播性,取得较好效果。

  六是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要求,强化法治思维、服务思维,确保依法依规按期回复申请人。始终保持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畅通。积极受理并妥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答复时限的合法性、答复形式的规范性、答复内容的规范性和针对性。

  七是不断加强网站和新媒体建设。不断优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持续做好网站系统功能升级和改造。围绕重要金融政策发布、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金融业扩大开放以及金融街论坛、畅融工程等重要活动,持续加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宣传力度,共更新政府网站信息835条,官方微博信息1984条,推送微信992条,今日头条992条。

  八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利用金融大讲堂,并先后3次组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的精准化程度还需持续深化。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依法合规办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效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提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能力。

  二是重大政策解读的形象化、通俗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增强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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