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2-03-25 09:11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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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局政府网站cgj.beiji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事服务大厅。电话68516373。

  一、概述

  2011年,本局根据《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2011年全市城管执法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围绕“三个百日”整治行动和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针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城管执法部门职能、执法依据、罚没物品管理、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结果、重大案件处罚等事项,借助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新闻发布会、媒体座谈会、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媒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主动公开、公示,较好推进了城管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截至2011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1年,本局按照《2011年北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三个百日”整治行动、建党90周年环境保障及“精细管理、美化市容”市政府折子工程等各项任务,针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城管执法部门职能、执法依据、罚没物品管理、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结果、重大案件处罚等事项,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00%;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00%;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0%;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00%;业务动态类信息60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8.7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更好地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进行了丰富完善:在北京城管网站一级栏目中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对应公开的内容全部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主动热情为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实施“基于创新2.0的城管地图服务模式”项目,建立服务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新的工作平台,围绕群众关注话题与网民交流互动,开辟网上信息公开、与市民互动交流、实时沟通的信息发布新渠道;借助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新闻发布会、媒体座谈会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媒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主动公开、公示,深入推进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努力赢得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中当面申请12件,互联网申请0件。申请类型均为业务动态类。

  (二)答复情况

  全部按规定出具了受理证明,并按期向申请人作出了答复意见。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局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引发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3人,兼职人员共9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1年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1年本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1年本局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1年,本局接受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36次。其中,现场咨询190人次,占总数的80.51%;电话咨询46人次,占总数的19.49%;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另外,本局依托96310城管热线资源优势,受理群众咨询12.7万余件,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访问量249.3万余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年多来,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制度规范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三是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012年,本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主动接受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认真学习借鉴其他部门有关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素质;三是进一步拓宽沟通渠道,破解难点问题;四是进一步强化内部考核,深化公开内容;五是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提升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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