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1-03-16 15:54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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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公安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本局政府网站(http://www.bjga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甲36号;联系电话:010-65246271;电子邮箱:xxgk@bjgaj.gov.cn)。

  一、概述

  2010年度北京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为着力点,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健全工作机制,通过理顺信息报送渠道,完善审批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并取得良好实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度北京市公安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8条,占总数的1.63%;行政职责类信息4条,占总数的0.82%;业务动态类信息478条,占总数97.55%。

  北京市公安局通过电子政务网站公开各类信息621条;通过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电子政务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638条,通过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电子政务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338条。北京市公安局向社会媒体发布稿件15万余篇(条),通过互联网博客发布博文3323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北京市公安局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0件,160项。其中,当面申请114件,占总数的71.25%;信函提交申请45件,占总数28.13%;以电子邮件1件,占总数的0.62%

  (二)答复情况“同意公开”的47件,占总数的30.13%,“不予公开”的29件,占总数的18.59%,“信息不存在”的65件,占总数的41.67%,“非本机关掌握”的7件,占总数的4.49%,“补正申请”的4件,占总数2.57%,“非政府信息”的3件,占总数1.92%,“已移送档案馆”的1件,占总数0.63%。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北京市公安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7人,兼职人员共18人。(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依据《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10件次进行了收费共58.10元,其中信息检索费50元、复制费3.80元、邮寄费4.30元。

  五、咨询情况

  北京市公安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查阅86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8人次,占总数的32.56%;电话咨询58人次,占总数的67.44%。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26件,其中作为复议机关的26件,均予以维持。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6件,法院已做出维持的裁定。

  七、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不断创新管理手段、拓展公开渠道和方式,主动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得到了加强,依申请公开强化程序管理和答复内容的会商研判,在申请数量和提出复议及诉讼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保证了答复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各项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在取得成绩的同时,需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横向交流,加强基层的教育培训,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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