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3-20 10:00    来源:​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分享:
字号: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局政府网站——北京中医药信息网(http://www.bjtcm.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办公楼;邮编:100053;联系电话:010-83970060)。

  一、概述

  2016年,《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公布,为了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深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了《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并在市政府中环办公楼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点,做好政府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方便群众查询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条至12条之规定,我局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广播、电视及新闻发布会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一)主要公开渠道

  为了方便公众查询和了解信息,确保信息公开渠道畅通,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在北京中医药信息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为了方便公众电话咨询,我局公示的咨询电话,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电话咨询服务工作,受理和解答群众的咨询,指导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三是按时向北京市档案馆移送本局的相关政策性文件,方便群众查阅。四是利用新浪微博“北京中医药”发布政务信息。五是开通“首都中医”官方微信,发布政务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新闻发布会,向公众发布权威信息。

  (二)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4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行政职责类信息73条,占总数的10.52%;业务动态类信息621条,占总数的89.48%。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贯彻落实《条例》关于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的要求,我局在市政府中环办公楼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点,制定了办理流程及案卷存档制度,并对外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并于2014年9月开始实行。2016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已按期答复,申请人均无异议。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6年我局未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存在经验不足、水平不高等问题。因此,2017年我局拟从以下同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本项工作:

  1、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加大局内培训力度,提高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

  2、完善制度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3、拓展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等内容。

  4、完善公开渠道。加强新开通的网站在线申请渠道的维护升级,增强群众使用体验满意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并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17年3月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