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震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0-03-26 16:4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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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地震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局政府网站 http://www.bjdzj.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地震局办公室 电话:62614162。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9年,我局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局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8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采取了网上公开的形式,这种方式简单易行,直观方便,市民可直接通过浏览我局政府网站查阅相应信息。在我局政务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条目,市民可根据自身需要点击浏览。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信函申请1件,占总数的100%,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0%是机构职能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申请中:“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00%。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9年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9年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不存在减免情况。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9年我局未产生相关诉讼,没有相应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09年,我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人次。其中,电话咨询800人次,主要以咨询国内外已发生地震情况为主,占总数的100%。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未产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主动公开的文件类政府信息数量较少,这主要是由于我局的业务工作专业性较强的属性决定的。

  今后,我局会多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委办局学习请教,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更好地为市民服务。对于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对市民做好解释工作。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而不是由档案部门负责,因此要加强和档案部门的协调沟通,为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

  八、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以下附表为我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数据。 

  (二)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附表四: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附表五: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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