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3-03-25 15:14    来源: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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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民政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民政局网站http://zfxxgk.beijing.gov.cn/showInfo.jsp?docType=1&query/orgID=68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65395024。

  一、概述

  2012年,按照全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在依法、规范公开的基础上,强化组织管理,坚持主动发布,努力探索创新,积极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公开意识,紧密结合民政业务实际,从完善机构、健全制度、规范流程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组织机构。根据局领导分工和各部门人员的调整,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成员构成和人员进行调整。通过区分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理顺关系,从而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处室具体抓的良好态势。

  (二)加强制度建设。一年来,我局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34号)精神,研究制订了《北京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北京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指标》、《北京民政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分工表》,修订了《北京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大纲》等文件,同时通报信息公开情况,明确信息公开责任,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程序规范。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进一步优化了从文件信息、动态信息的生成、审签到依法主动公开的完整工作流程,明确了主管局领导、单位主要领导、信息公开员的职责,实现了依法公开、有序公开。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确立了办公室、法制处、业务处室单位三家会商回签机制,进一步细化、规范了答复流程,严格按程序和时限办理,严肃责任追究。此外,更新了信息采集与发布流程,健全了信息公开考核与监督评议机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采集、审签、发布、保密、考核等系列程序,提高了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北京市民政局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行政职责类信息80条,法规文件类信息146条,业务动态类信息704条。连续出版17期《北京民政》,举办28次新闻发布会,组织41次大规模集中报道,接待海内外媒体2558人次(含微博)。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110人次。投诉0次,行政复议1次,行政诉讼0次。

  (一)重点公开惠民政策信息。加强了对规划、计划、政策的公开力度,全年公开发布了《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首都民政工作的意见》、《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快建设大民政文化的意见》、《北京市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的实施方案》、《关于调整本市因公致残返城知青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北京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暂行办法》、《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家庭冬季燃煤自采暖救助标准的通知》、《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社会组织“五险一金”工作的通知》、《关于提高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关于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意见》、《关于调整全市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待遇政策的通知》、《关于为部分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发放定期抚恤金的通知》、《关于调整2012年本市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本市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北京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暂行办法》等60多项惠民利民政策,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我局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政策等。同时,在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相关政策时,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推动公众有序参与。

  (二)及时公开重大事项信息。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政策文件、人事信息、折子工程、规划计划、重大工程、慈善捐赠等重点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内容不断丰富、领域不断拓展。

  人事信息方面,主动公开了公务员公开招考、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以及干部任前公示等57条信息,实现了副处以上干部任免、社会公开招聘信息及时公开。

  折子工程办理情况方面,在公开折子工程和实事项目责任分解书的基础上,及时公开实事项目和折子工程的进展情况,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规划计划方面,主动公开了2012年北京市民政工作要点、2011年工作情况和2012年工作重点、区县民政创新项目等一批规划计划类信息,全面深入公开首都民政五年来的工作总结和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工作计划。

  重大工程项目方面,及时公开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扩建工程和北京市救助管理总站项目最新进展情况。

  慈善捐赠情况方面,及时向社会公开了北京市“7.21”特大自然灾害捐赠活动接受物资情况。同时,对全市捐赠站点位置、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了详细公布,提高了社会慈善、社会捐赠透明度。

  (三)及时公开民政资金信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我局在第一时间及时公开了2011年度“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201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1年度行政经费支出情况、2012年度预算等21条信息。同时,及时公开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救助资金、救灾资金、优待抚恤资金等使用情况及其统计数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民政资金的监督,增强了社会资金分配、使用的透明度,提高了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四)开设专题专栏。2012年,我局先后在北京民政信息网上设立了2012年北京市民政工作会议、北京市社区工作者大会、百姓评说“六型社区”、社区防灾减灾服务、“7·21”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善后工作、第十二次北京市民政会议等10个专题栏目,全方位、深层次公开我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市各行政机关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北京市民政局建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今年我局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比2011年减少22件,同比减少68.8%。其中,以信函形式申请8件,占总数的80%;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2件,占总数的20%。个人申请9件,占全部申请的90%,法人或其他组织1件,占全部申请的10%。依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收费依据、福利机构名单、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方面内容。

  (二)答复情况。已到答复期的10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同意公开”4件,占总数的40%,“信息不存在”2件,占总数的20%;“不予公开”1件,占总数的10%,不予公开的理由为涉及到公民个人婚姻状况隐私;“申请内容不明确”的3件,占总数的30%。

  (三)收费情况。严格按《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实施收费,对《通知》上的几类困难群体实行费用减免。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严格按《条例》依法办事,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后来当事人自愿申请撤回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终止;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稳步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不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情权要求越来越高,信息公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工作的难点、疑点问题研究不够。二是民政信息披露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一些信息披露分类处理上,亟待进一步研究。三是民政信息解读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2013年,我局将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基础工作,加大民政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进一步优化民政信息生成质量,提高民政信息披露水平,强化民政信息解读能力。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要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工作。挖掘潜力,拓宽、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把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加大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加强相关政策解读,满足和适应群众知情需求。

  二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学习和研究,及时总结、分析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不断积累经验。进一步规范办理手续,把好审查、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确保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办理,申请人满意率达100%,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三是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指导、督促和检查,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适时开展专题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创新监督检查考核方法,切实落实责任,加大督促检查考核力度。适时抽查各单位工作机制、网上信息录入和纸质文件移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效能监察、年度考核和依法行政检查内容要求,健全机制,加强督查,完善考核,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〇一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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