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防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4-03-25 11:01    来源:北京市民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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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民防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北京市民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民防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北里8号;邮编:100053;联系电话:010-83116025)。

  二、概述

  2013年,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条例》要求,我局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的领导,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组织机构,召开工作会议,组织专题培训;根据市政府公开办下发的指导性文件,结合本局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北京市民防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规定,建立健全了我局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审查、发布、更新等制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所有信息及时进行了更新,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许可办法、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和局领导职责分工及时进行公开和更新,按要求及时公开了有关政府信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报送要求及时上报业务数据和相关信息,有效维护了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8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8条,主要介绍市民防局及内设机构职能情况,占总体的比例为43.68%;法规文件类信息12条,主要涉及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有关规定,占总体的比例为13.79%;规划计划类信息11条,主要涉及北京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事项,占总体的比例为12.64%;行政职责类信息6条,主要涉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及人防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流程,占总体的比例为6.90%;业务动态类信息20条,主要涉及人才招聘及主要业务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22.99%。

  (二)公开形式

  一是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电子文档全部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北京防空防灾信息网上公开;二是按要求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件;三是为方便公众查阅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我局在档案室设有专门阅览室。

  (三)信息咨询

  今年以来访问网站项目办事的单位和个人大大增加。据统计,2013年我局网站访问量达到433万多,与2012年同期比增长452.5%。截至12月31日,共发布信息291条,民防杂志10期;设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共发布信息66条,为全局教育活动的有序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依申请公开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性收费为0。

  五、复议和诉讼情况

  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个。申请人对被申请人2013年2月26日向其作出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不服,于2013年7月31日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的上述告知书,我局依法予以受理。经审理查明,申请人与7月23日曾就同一事项向朝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并被受理,我局决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六、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在市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着重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搞好研究。针对当前新形势下民防工作的实际情况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特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力度。二是带好队伍。在学习贯彻好《条例》的基础上,加强本单位内部相关文件的学习力度,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三是用好载体。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四是抓好落实。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基层单位、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力度。

北京市民防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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