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1-03-16 15:47    来源: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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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委政府网站(http://www.bjjtw.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交通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3032255转6124。

  一、概述

  2010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0年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强化基础、完善制度,积极稳妥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中心,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了工作机制和岗位职责,在工作日有工作人员值守,接受公众咨询,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提供公共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要求,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中心公示了收费许可证和收费标准,建立了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工作程序,完成了相关工作准备。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委机关201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4.2%;法规文件类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5%;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4%;业务动态类信息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3.9%。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主要介绍交通委行政职责及领导信息等;法规文件类信息包括《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北京市城市中心区货运需求量调查、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新建线路验收和运行评估办法、交通行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本市临时占道停车场停车规定等;规划计划类信息包括2010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部门预算信息等;业务动态类信息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10年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部署、交通科技科研专项计划项目立项建议征集、2009年交通工作完成情况及本市交通运行情况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包括: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和在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中心放置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等。其中,最主要公开形式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政府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并及时更新。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机关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1件,占总数的50%;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50%。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5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5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对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委均在《条例》规定时限内进行了答复,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为“非本机关掌握”,占申请总数的100%。

  四、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委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2人;兼职人员共1人。

  截至2010年底,本委未发生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也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申请有关的任何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10年,本委机关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76人次,其中,现场咨询9人次,占总数的11.8%;电话咨询31人次,占总数的40.8%;网上咨询36人次,占总数的47.4%。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0年底,本委依申请公开答复均按时办结,未收到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本委将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继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扩大主动公开数量,不断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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