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1-03-16 15:41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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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主动接受监督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本单位网站(gzw.beijing.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邮编:100053;联系电话:010-83970513)。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市国资委信息公开由委领导牵头负责,工作机构为办公室、法规处、宣传处、监察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法规处、宣传处、监察处密切配合。2010年市国资委办公室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修订印发了《市国资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流程》,明确了信息公开职责分工、业务流程和保密责任。目前正在结合我委工作实际,依据国务院国资委信息公开实际办法,研究制定我委信息公开配套文件。

  二、扎实开展主动公开工作,拓展公开渠道

  我委在网站上专门设置了“信息公开”栏目,内设“机构职能”、“法规文件”、“业务动态”三个子栏目。今年我委主动公开的具体情况是:公开信息16条,其中:机构职能6条,法规文件10条,业务动态5条。

  我委在市国资委网站上还设置了“国资委概况”、“国资新闻”、“政策法规”、“通知通告”、“监管单位”、“国资集萃”等专栏,在相关信息生成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及时、准确、完整地予以公开,在国资委网站上共发布信息1100多条。

  此外,我委注重拓展公开渠道,通过《首都建设报》、《首都国资》杂志、《北京国资年鉴》等形式公开重大会议(包括统计系统本年度重大会议以及专项会议情况)、重大事项(包括企业上市、并购重组、资产移交、职工分流安置等)、工作要点(包括党委工作要点、市国资委工作要点)等信息。

  三、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委今年共收到3例依申请公开事项,其中1项是通过行风政风热线接收的。按照我委信息公开受理机制、答复程序,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研究了申请事项,均按文件要求,在答复期限内及时进行了办理。其中,2人同意,1人进行行政复议。

  市国资委领导非常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形成了依申请公开会商研处机制。办公室、法规处与有关业务处室等认真分析研究依申请公开事项,形成答复意见;遇到疑难复杂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与市法制办、市信息公开办沟通情况,共同研究答复事宜。

  四、主动接受监督情况

  市国资委在信息“公开栏目”里设置了“监督投诉”内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可以投诉,同时公布了投诉电话、地址、邮箱和投诉时间,畅通了监督的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使信息公开与国资监管工作相结合,信息公开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相结合,继续在组织领导、完善制度、监督保障、业务要求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总结2010年工作成效和存在的不足,采取更加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提高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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