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0-03-26 16:38    来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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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zscqj.beiji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联系电话:84080089 84080086。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9年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在我局网站上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北京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我局及时调整《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修订相关工作制度,截至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进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局开展了政府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城市管理广播、新闻发布会、沟通对话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索取点,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公开情况

  我局2009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内容包括机构职责、机构信息、机构设置和领导介绍;法规文件类信息2条,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业务动态类信息122条,内容包括部门动态和结果公示,占总体的比例为97.6%。

  2009年我局及时公布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动态信息,发布与权利人、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类信息及专利工作信息,解读最新政策措施,及时澄清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社会问题。为国庆六十周年大庆的顺利举办,促进我市知识产权管理、运用和保护,起到积极作用。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报纸、广播等媒体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府网站利用文字、图片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为配合《条例》的实施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定期召开“北京市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发布权威知识产权统计数据,保持中外媒体的沟通;不定期举办“外商在京企业沟通对话会”加强与外商的沟通理解,营造我市良好投资环境;此外,根据当年的重点工作我局主动召开新闻通气会、座谈会、论坛,发布我局最新政务动态和政策措施;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4.26”知识产权日组织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我市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为市民答疑解惑,营造尊重知识、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9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2件,在法定时限内我局向申请人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其中一件对申请人信息公开;另一件出于便民的考虑,建议申请人直接向信息的制作方申请公开。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9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9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9年我局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09年,我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人次,均为电话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一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法律规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科研活动等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虽然我局已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但在具体操作上还应不断深化对《条例》的理解和运用,不断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难点问题的研究,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形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监督机制,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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