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3-20 10:00    来源: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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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在石景山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

  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11H000/sjsq_index.shtml)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17号楼一层;邮编:100041;联系电话:010-68860607;电子邮箱:sjsxxgkb@bjsjs.gov.cn)

FOREWOR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 Regulation of the P.R.C on the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the Beijing Municipal Rules on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this annual report is prepared on the work of th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in 2016 and reports from other governmental departments。

  The report contains five parts:summary,voluntary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upon requests;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s and litigations triggered by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problems and therefore measures for improvement。

  The statistics in the report are collected from the period starting from January 1 to December 31 in 2016。The electronic version of this report is available for download at 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11H000/sjsq_index.shtml。Please contact th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fice in the Hall of Shijingshan Administrative Service Center (Address: 1st Floor,No.17 Building,No.30,Shixing Street,Shijingshan District,Beijing 100041,Tel: 010-68860607,Email:sjsxxgkb@bjsjs.gov.cn)。

  一、概述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石景山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以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稳妥、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紧密围绕全区构建“八个高端体系”中心工作,强化主动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有效增强了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主动公开群众关切事项。围绕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石景山区“八个高端体系”等工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了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重点工程、治乱疏解建高端专项行动、食品药品监管、财政预决算、社会救助、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62件,办理各类信息公开咨询12271人次。

  二是认真履行依申请公开义务。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加大与市公开办、区政府法制办以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对内容疑难复杂,涉及部门多、影响群体广、示范意义强的申请,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研究会商后,再进行答复,有效地减少行政复议诉讼时被纠错的风险。今年以来,全区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16件,绝大多数部门都做到了依法依规答复。

  三是开展信息公开专项整改。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中开展“依申请公开”专项整改和第三方测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迅速开展本区依申请公开自查自纠和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单位认真梳理分析“依申请公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依申请公开答复常见问题及工作建议》《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2015)》以及石景山区第三方评估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落实整改工作。

  四是制定政务公开专门文件。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石景山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和方式为核心,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为重点,强化政务公开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创新公开理念、方法、渠道,建立健全协调有力、工作运转顺畅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各环节实现新突破,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五是成立公开议事协调机构。经2016年第23次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成立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化委、区编办、区信访办、区政府法制办主任等15家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名称为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

  六是完善公开专门工作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区编办将信息公开科调整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科(编制3人),增设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监管科(编制2人),区政府办公室增加了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相关职能,将牵头负责推进落实“五公开”、落实政务公开三级清单、政策解读、网站内容建设监管等工作,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化。

  七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队伍建设,目前,全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110人,其中专职人员28名,兼职人员82名。全年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54次(含部门专题会议),举办各类培训班36次,接受培训人员达568人次。针对部分重大疑难的信息公开问题,积极借助专家、律师等专业人士支持,努力解决问题,提高了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62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76条,占总数的3.30%;主动公开制发规范性文件数699条,占总数的8.36%。

  全年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704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119条;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45条;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13条;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150条;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92条;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22条;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15条;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3条;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11条;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19条;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72条;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143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290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691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296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756条。

  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38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9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7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7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5次。全年发布政策解读稿件38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99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3次。

  此外,全区全年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2271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421人次,占总数的27.88%;电话咨询8373人次,占总数的68.23%,网上咨询477件,占总数的3.89%。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全区各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并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规范申请办理流程,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目前全区共有47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64个,各受理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均已通过网站等载体,以公开指南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布,方便群众通过当面申请、电子邮件、邮寄等多种形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2016年,全区共受理申请总数216件,其中当面申请数110件,占总数的50.93%;以信函形式申请数87件,占总数的40.28%;通过互联网申请数20件,占总数的9.26%。在区政府工作部门中,申请量列前三位的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房屋征收办)、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法制办。

  (二)答复情况

  在全年收到的216件信息公开申请中,在答复过程中,因个别申请的内容实质为多个申请,对其进行了拆分,实际做出了217个答复。从答复情况方面,在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中:

  1.同意公开信息数127件,占总数的58.53%;

  2.同意部分公开信息数2件,占总数的0.92%;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15件,占总数的6.91%,其中,涉及国家秘密信息4件;涉及个人隐私信息3件;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的信息1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6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件;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20件,占总数的9.21%;

  5.申请信息不存在数41件,占总数的18.89%;

  6.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7件,占总数的3.24%;

  7.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5件,占总数的2.30%。

  从办结数方面看,全区全年共办结212件,其中,按时办结数198件,占总数的93.4%;延期办结数14件,占总数的6.6%。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6年,石景山区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总计204.10元,减免收费总额15元。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2016年全区共发生针对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5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4件,被依法纠错的行政复议1件。

  2.行政诉讼:2016年全区共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1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6件;被依法纠错数1件;其他情形数7件。

  五、存在的不足和工作改进措施

  2016年,石景山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与公众的需求尚存在差距。一是部分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力度不够,依法履行职责意识不强;二是个别基层单位工作人员业务素养有待提升,存在相关法律知识匮乏、程序观念差、法庭应诉能力不足等问题;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主动研究不够,缺少深度总结和思考;四是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担当不够,需要努力提升应对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下一步,石景山区将在做好日常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进一步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提高信息发布时效性和及时性。着力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时效,将政府网站建成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主渠道,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发布政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的信息,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重大事项、应急事件信息。

  (二)扩大重点领域公开范围。围绕区域高端绿色发展战略,加强重大规划建设项目以及工作落实情况的公开,坚持把征收补偿、教育医疗、食品安全、就业、招投标、环保等难点热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继续推进决策公开、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以及预决算公开等内容,加大政府数据的开发利用,让信息数据不再“深藏闺中”,围绕“放管服”,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等等。

  (三)加大重点政策解读力度。紧紧围绕市区两级重点工作,结合群众关切,重点将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以及区政府层面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解读,把重大政策的基本内容、精神实质、决策背景讲清楚,把重大政策与群众的利益关系讲明白。注重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易于接受的方式,把政策讲透、讲活。

  (四)及时回应社会普遍关切。围绕全区群众普遍关注的房屋征收、教育入学、污染治理、交通缓堵、食品安全等内容,提高回应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要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不实消息,引导群众正确导向,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跟踪发布动态信息,进一步健全完善主动回应机制,不断提高政务舆情回应能力,实现回应常态化。

  (五)强化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增强全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力度,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与网上办事的有效结合,以政务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提高机关效能。

  (六)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进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确保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及时便民。

  (七)强化督查考核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新媒体运用,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的检查监督,将该项工作列入全区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重要内容,并结合考核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通过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

  附表: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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