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审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3-19 10:00    来源:北京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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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

  全文包括北京市审计局落实《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京政办发〔2018〕19号)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市审计局办公室(宣传处)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甲2号;邮编100054;电话:010-63358020)。

  一、贯彻落实《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加大公开力度。

  2018年首次采用综合性审计报告的形式对123家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审计结果进行公告,同时公告了园林绿化、水务、公园、规划国土、农业5个行业所属54个基层预算单位的单项审计结果,公开了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和整改情况,公开了我局预决算相关内容。持续推进全市审计机关专项资金单项审计结果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3条;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70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68条,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

  官方微博全年共公开信息174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公开信息31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共收到申请66件,同比增长1.3倍。其中当面申请3件,占总数的4.5%;传真申请1件,占总数的1.5%;网络申请11件,占总数的16.7%;信函申请51件,占总数的77.3%。

  2018年办结的65件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3.1%;同意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5%;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3.1%;因涉及国家秘密不同意公开的41件,占总数的63.1%;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4件,占总数的6.2%;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4件,占总数的21.5%,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件,占总数的1.5%。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21件,全部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20件,一审全部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五、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

  加强基础工作,明确部门职责。结合实际工作,对相关内部制度进行了梳理和完善,将确立的组织机构等内容予以制度化,以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设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当面、信件、传真、网络申请以及电话咨询渠道畅通,程序规范,答复合法。

  重视人员培训,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市、区两级审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库,开展一对一答疑辅导。组织市、区两级审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等内容进行授课,结合具体案例分享心得。培训形式多样,指导性和操作性较强,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队伍工作能力。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等单位的指导和帮助下,进一步拓宽了公开渠道、创新了公开方式,但在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和解读形式方面,还需要不断研究、加以改进和提高。

  下一步要围绕审计工作职责,结合审计工作特点,紧贴人民群众关切,不断研究和改进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挖审计信息,丰富公开内容。发掘信息公开的主题和内容,加强对信息的梳理、分析和研究。二是丰富解读形式,提升审计信息易读性。创新解读形式,增强审计信息的亲和力和影响力。

北京市审计局

2019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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