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3-22 10:00    来源: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分享:
字号: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在2017年度石景山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

  本报告包括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2017年度重点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解读情况、存在的不足及2018年重点工作,以及主动公开、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含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11H000/sjsq_index.shtml)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17号楼一层;邮编:100041;联系电话:010-68860607;电子邮箱:sjsxxgkb@bjsjs.gov.cn)。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基层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石景山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石景山区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石景山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石景山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服务“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全区国家级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建设大局。

  一、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一)强化公开顶层设计

  1.加强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成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调整工作,由常务副区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区长工作分工明确分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召开石景山区2017年度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

  2.加强公开工作指导。按照《北京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石景山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印发《石景山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定了八大项41小项公开任务,并明确牵头落实单位。

  (二)强化解读、互动、回应工作

  1.持续完善工作流程。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坚持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将政策解读纳入办文、办会流程,在政策研究制定过程中同步制定解读方案。

  2.做好政府文件解读工作。在政府文件对外公开后,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入学政策、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危险化学品管理等18个文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同步解读。

  3.开展民意征集。对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以“民意征集”为主渠道,对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社区生活、共享单车、互联网便民服务等,共开展民意征集9次,促进了群众参与政策制定、公共管理。

  4.增强政民互动。积极搭建多样、便捷互动平台,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进一步优化公众参与渠道,在做好“来信选登”、“我要写信”、“非紧急救助热线”等工作基础上,健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相关工作,确保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

  (三)加强政务公开的平台建设

  1.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制定下发《石景山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从网站建设、栏目设置、信息内容、更新周期、运行管理、安全保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2.加大全区政府网站内容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各单位网站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入口,转载国务院重要文件,规范政府网站域名、网站名称,重点对纳入国办普查的33家网站强化监管,一年来共出具检测报告642份。

  3.启动区政府门户网站优化改版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对政务公开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我区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清单工作,重新梳理相关要求,对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优化改版工作,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并明确栏目更新的责任单位。启动并实施全区街道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全区9个街道(社区)政府网站均集约到区政府网站群,进一步提升了各街道公开效能。

  (四)强化公开组织保障

  1.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严谨规范答复,明确救济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考评,加大指导和督促整改力度。

  2.抓好公开教育培训。组织召开全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培训会,培训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150余人次。同时,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区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干部任职培训课程。

  3.加大政务公开考核力度。制定《政务公开考评实施细则》,将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以及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等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分值占比为4%。

  二、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解读情况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高端产业聚集1.推进重大规划计划公开。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紧紧抓住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服务业扩大开放的政策优势,推进全区产业发展情况公开,发布石景山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等文件。2.推进协同发展情况公开。积极引导一般制造业向津冀地区疏解转移,与天津、河北等地区在开发建设、利益共享、企业服务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着力打造中关村石景山 定兴科技分园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合作共建产业园区的先行示范区,促进产业转移精准化、产业承接聚集化、园区建设专业化。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城市建设管理

  1.推进生态环保信息公开。严格监管重执法,开展专项整治、严格大气监管。通过日常检查、夜查、联合等多种执法形式,开展餐饮、汽修、工地扬尘、“全时执法”等专项执法工作。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定《石景山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启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3次,黄色预警4次,蓝色预警3次,共计25天,编制重污染应急工作简报21期。持续开展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执法行动,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充分发挥“削峰、降速”作用。

  2.推进环境建设提升公开。推进城市运行管理、城市精细管理、环境治理、城市顽疾整治的信息公开,针对城市环境建设重点任务信息进行公开,积极做好背街小巷环境整治等群众身边突出环境建设任务的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垃圾消纳、运输车辆准运、消纳场所、经营资质等4项行政许可程序,强化前期审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检验和监管并及时公示。积极做好公共交通及便民出行信息的公开。加快城市道路、疏堵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积极做好交通拥堵治理过程中资源整合利用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3.推进监管和执法信息公开。启动试运行石景山区企业信用监管和服务平台,实现跨部门和部门内两种“双随机”抽查模式,满足横向和纵向“双随机”抽查要求,建立常态化监管新机制。推进产品质量监管依据、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全年9次监督抽查结果全部公开。推进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检查情况公开,大力开展打击非法“一日游”行为及虚假旅游信息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公布诚信与失信企业名单。

  4.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公开。做好棚改安置房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资格审核、补贴发放信息,全力推动棚改项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暂停公告、评估机构公开选定、入户调查、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等公开工作。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民生家园建设

  1.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制定并公布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和招生划片范围,制定并公开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程序、内容和结果,随迁子女入学等政策进行跟踪解读。

  2.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公开。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公开79家参加改革的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等事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规范435个医疗服务价格。在全市率先推进社区药品供给方式改革。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依法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公开两孩以内生育服务登记和再生育行政确认事项,两孩以内生育登记率100%。

  3.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启动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实施“阳光餐饮”工程。严格实施GMP、GSP质量规范体系认证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分类监管。实施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督抽检,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4.推进慈善救助养老信息公开。按月公开低保、特困人员的人数、资金支出情况;按季度公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按学年公开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解读慈善事业有关政策。及时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等行政许可信息,并按年度公开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信息。通过“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和“北京?石景山”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及时公开社会组织年检结果信息、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及时公开慈善组织认定信息和获得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信息。

  5.推进就业创业社保信息公开。积极搭建了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信息;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行动,做好帮扶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政策和服务的公开和宣传。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全面深化改革

  1.推进简政放权各类清单公开。及时梳理对应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并予以公示,涉及3个部门的7项权力事项均已落实到位。深入开展基层证明清理工作,市级两批清理的共计151项基层证明事项,已全部落实到位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石景山区2017版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市政府审改办保留的152项本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转发区属相关部门的工作顺利完成。完成2016年12月31日前制定并公布的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并将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2.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认真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公开2016年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和经营业绩指标总体完成情况,按季度公开了区属国有企业营业收入等指标、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情况,公开加强区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管理监管举措、国企改革方案进程等信息,以及区属国有企业参与的重点工程、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3.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涵盖对行政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公开行政处罚信息,确保及时、准确、规范。制定出台《石景山区关于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加快推进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石景山”专题网站正式上线,集中展现石景山信用环境。

  4.大力推进减税降费公开。向社会公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重点加大对医疗收费、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公开力度。定期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以及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大力推进降费公开。

  5.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统一编制了2017年石景山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完成梳理区级公共服务事项828项,具体办事事项1272项,涉及42个单位。研发政务服务综合电子地图,完成区级网上办事服务平台二期建设,实现8个事项的全流程办理、15个事项网上预约、241个事项展示。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政府自身建设

  1.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定了石景山区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清单(部门级、街道级),明确了公开的主体、内容、流程、标准、时限等,全年共更新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1855条,全面推进了“疏解整治促提升”、全区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公开。

  2.进一步完善会议开放。区政府常务会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的基础上,今年邀请石景山报、石景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以及市民代表列席,拓宽了群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渠道,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涉及市民切身利益的2017年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3.推进财政预决算和审计信息公开。全区使用财政拨款部门已全部按要求公开2017年部门预决算信息,增加政府采购预算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等内容,单独公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在做好13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全部公开的基础上,对外公开了审计工作报告和1个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4.加大政府重大决策执行落实力度。加大督查和绩效管理、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区政府2017年度绩效任务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清洁空气、垃圾处理等督查进展情况均实现主动公开。积极稳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均实现全文公开。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13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18件:制发规范性文件336件。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1851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144条;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149条;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81条;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91条;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127条;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113条;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3条;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27条;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14条;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61条;主动公开区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信息1041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53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396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400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24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53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回应公众关注热点413次。参加或者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9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3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14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73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276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41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全区申请总数为354件,其中区政府工作部门238件,区政府116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109件,占总数的30.79%;通过网络提交申请83件,占总数的23.45%;以信函形式申请162件,占总数的45.76%(因同一申请可以多种申请方式提出,故分类申请之和大于申请总数)。

  在区政府工作部门中,申请量列前三位的是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国土分局、规划分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收补偿、用地规划、政务公开情况等方面。

  2.答复情况

  全区354件申请,已到答复期的338件申请事项全部按期答复,其余未到答复期的按照《条例》时限规定在2018年答复。

  已答复的338件申请中: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共190件(占总数的56.21%);其它答复类型共148件(占总数的43.79%)。

  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5件,占总数的4.44%;

  “同意公开”175件,占总数的51.78%;“同意部分公开”4件,占总数的1.18%;

  “不同意公开”30件,占总数的8.88%:其中,涉及国家秘密2件;涉及商业秘密1件;涉及个人隐私0件;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0项;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27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0件。

  (因同一申请涉及两种以上“不同意”公开情形,故分类之和大于总数。)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31件,占总数的9.17%;

  “申请信息不存在”73件,占总数的21.60%;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0件,占总数的2.96%;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2件,占总数的0.59%。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综〔2017〕569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本区已停止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区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共计0元。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1.行政复议

  全区行政机关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6件,包括区政府受理3件。其中,被维持行政机关做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的3件, 被法纠错的2件,属于其他情形的1件。

  2.行政诉讼全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1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8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他情形2件。

  3.举报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共接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举报10件。经查,办理的10件中,7件属实,3件失实。

  (五)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本区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25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98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97名,其中,专职人员数28名,兼职人员数69名。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200000元。本区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者专题会议54次,举办各类培训班24次,接受培训人员2398人次。

  四、存在不足及2018年重点工作

  (一)存在不足

  一是依申请公开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反映出依法行政中存在着薄弱环节,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风险比较高。二是还存在着“政务”“公开”脱节的问题,主动研究和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仍需创新、融合。三是优质的政府信息依然比较少,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仍需提高,群众的满意度还有待提高。四是对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高,网站栏目的顶层设计存在缺陷,所建栏目不能完全满足群众要求,网站安全性存在较高风险,需要进一步持续关注解决。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深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全区各公开责任单位依申请公开的指导。开展全区相关配套制度规范的清理和修订工作。健全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在各相关单位从源头化解信访矛盾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政务公开促进纠正行政管理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第三方测评,定期开展监测和评估,进一步促进全区各单位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将公文制发、公文属性管理、依申请公开三者有机结合,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及时把握最新动态,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

  2.切实强化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坚持“应公开、尽公开”,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标准体系,细化主动公开标准。继续推进全区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实施步骤、工作措施、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听取公众意见建议,以公开促改革。进一步公开绩效考核结果和重大决策督查结果,及时公开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督查落实情况,以及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决定事项督查落实情况。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契机,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公开,进一步明确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

  3.持续深化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将重大决策预公开纳入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的工作程序,明确要求上会前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决策、重大项目等的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坚持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在研究制定过程中要同步制定宣传解读工作方案,开展深度解读工作。扩大公众参与,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实施和监督。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4.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全面梳理全区各类专项工作网站,启动并实施区政府网站群的整合集约工作。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完善区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主阵地作用,改版升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积极利用新媒体,实现“两微一端”与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同步发布、共享资源,进一步做好“两微一端”的运维。

  5.继续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按照市级工作要求,编制《石景山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公开任务。继续加大对各公开责任单位的指导、协调力度,指导有关单位制定相关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公开职责。抓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增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继续加大考核评估力度,积极探索第三方机构参与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完善考核评估指标,定期开展评估。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