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3-03-25 09:55    来源: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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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本委政府网站(www.bjfc.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联系电话:010—83970773;电子邮箱:bgsxfzx@bjfc.gov.cn)。

  一、概述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大力支持下,市人口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做到机构健全、设施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监督指导到位,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完善管理职能,组织措施有力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我委对政府信息公开高度重视:一是调整了组织机构,由委信息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工作;二是进一步梳理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公开渠道;三是按照相关要求,强化相关的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保证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及时检查和更新。

  (二)加强系统建设,创新服务方式

  以市政府发布的《智慧北京行动纲要》为契机,改造和提升了市人口计生委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由政务信息、在线服务、互动交流三大板块组成。其中,政务信息版块中有机构职能、新闻中心、信息公开、和谐人口、幸福家庭等一级栏目5个、二级栏目30个、三级栏目10个。网站公开了机构职责、领导简历、法规文件,并及时公开财政预算、人事动态等内容,便于公众了解信息,信息公开力度较大,透明程度较高。

  市人口计生委于2012年3月1日开通了政务微博。截止12月31日,共发布政务微博1089条,拥有粉丝426756人,发挥了传递政府声音、提供服务咨询、倾听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的作用。

  (三)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服务质量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形成统一高效的新闻宣传和发布机制为目标,以统一口径、统一出口、统一发布为原则,建立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市计生协会和各区县宣传科(站)相关人员组成的信息发布网络,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审批制度、舆情监测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建立新闻宣传例会制度、评估制度和培训制度。编制了《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办法(试行)》和《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外网网络管理办法》。

  二、主动公开人口计生工作信息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本委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北京市人口计生委网站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业务动态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51件,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机构职能类1件,所占比例1.96%;法规文件类2件,所占比例3.92%;规划统计类2件,所占比例3.92%;业务动态类46件,所占比例90.20%。按照北京市规定,如期将北京市人口计生委2012年部门预算、2011年部门决算予以公开。移送规范性文件2件,分别是《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京人口发[2012]7号)和《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口发[2012]41号)。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委在市政府中环办公楼办事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共发生3例。主要内容是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数额及征收基准的依申请。

  市人口计生委在出具受理通知书的同时,及时与当事人沟通,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通过电子邮件和邮寄两种途径及时给当事人提供答复,没有产生不良影响。

  四、复议、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2年,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2年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主要是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面还需加大力度,增加人口服务和管理及计划生育政策与网民互动的内容,以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2013年将重点利用多种方式深化公开内容,继续完善“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功能。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附表三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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