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1-03-16 15:25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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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局政府网站cgj.beiji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事服务大厅。电话68516373。

  一、概述

  2010年,本局根据《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2010年全市城管执法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围绕“街面环境秩序百日整治”和“队伍作风纪律教育百日整顿”行动等重点工作,针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城管执法部门职能、执法依据、罚没物品管理、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结果、重大案件处罚等事项,借助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媒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主动公开、公示,较好推进了城管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截至2010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0年,本局按照《2010年北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全市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2010年全市城管执法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大任务,针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城管执法部门职能、执法依据、罚没物品管理、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结果、重大案件处罚等事项,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00%;法规文件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0%;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0。%;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00%;业务动态类信息65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8.5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多项工作。在北京城管网站一级栏目中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对应公开的内容全部在部门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大厅,24小时为社会提供咨询服务;借助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媒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主动公开、公示,深入推进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中当面申请12件,互联网申请0件。申请类型均为业务动态类。

  (二)答复情况

  全部按规定出具了受理证明,并按期向申请人作出了答复意见。其中,做出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0份,非本政府信息告知书2份,其余的都做出了信息公开告知书。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局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引发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3人,兼职人员共9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0年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0年本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0年本局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0年,本局接受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82次。其中,现场咨询32人次,占总数的39%;电话咨询44人次,占总数的54%;网上咨询6人次,占总数的7%。本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1万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开展信息公开三年多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相关政策把握不够,需加强理论文件学习。二是信息发布不够及时,需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三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需完善协调配合机制。

  2010年,本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接受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认真学习借鉴其他部门有关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本局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二是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公开意识。三是明确公开内容,完善沟通渠道。四是加大考核力度,抓好督促落实。五是健全监督机制,扩大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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