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统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1-03-16 15:35    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分享:
字号: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0年,本局队配备了4名政府信息公开全职工作人员,60名兼职工作人员,设有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1个电子阅览点、1个公共查阅点。2010年,本局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本局队是全市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局队领导高度重视,在不断深入学习《条例》和相关规定的过程中,各级统计工作者充分认识到,统计数据是社会各界了解北京、判断形势、评估生活的重要政府信息,在统计系统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工作,是服务“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需要,也是提高统计自身工作透明度,提升统计工作效能的需要。统计部门不仅要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宏观数据,更要为广大群众了解市情、参政议政提供数据帮助和支持,还要为企事业和组织提供统计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统计部门信息公开的运行机制,2010年,本局队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对各项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修订和完善。此外,还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了新的工作制度,下发了《关于规范区县外网统计数据(信息)发布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通知》,对区县政府统计部门信息公开范围、内容、公开时间以及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维护等提出统一规定和要求,从而实现了政府统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系统性、统一性管理。

  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关注度越来越高,需求越来越广泛,为了提高统计数据服务针对性,树立用户导向理念,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日益多样化的需求,2010年,本局队进一步加强了与社会公众的交流和沟通,逐步从统计数据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上与统计用户的需求接轨,一是设计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满意度调查单》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查问卷》,请咨询者自愿填写,广泛征集咨询者意见和建议,;二是通过电话回访咨询者,听取咨询者对咨询接待工作的意见;三是召开咨询者回访座谈会,与社会公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了解用户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倾听用户对统计服务工作的建议,从而改进和促进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

  本局队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规定和要求,按期、按质、按量的将规范性文件移送至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市档案馆、首都图书馆三个市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同时,为了配合宣传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和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还扩大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移送范围,将第六次人口普查宣传册、新《统计法》学习宣传读本、《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统计系统创办并对外发行的《数据》杂志等也按同等要求进行了移送。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本局队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并参与的重要信息都进行了公开。其中包括机构职能简介、法规文件、各项规划计划、行政职责及与专业工作相关的各项统计制度、调查项目情况、统计标准、统计数据等。

  2010年,本局队在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5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71%;法规文件类信息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64%;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14%;业务动态类信息138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8.51%。

  2010年,本局队制定并执行《2010年统计数据和信息发布计划》,共向社会发布600余张月度、季度数据统计表,及379张年度数据统计表,其中涉及地区生产总值(GDP)、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房地产开发等社会经济热点统计数据。

  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关系千家万户、影响深远的一项政府行为。为了使普查各阶段进展情况公开透明,本局队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普查机构、普查方案、普查新闻、普查动态等共计168条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并首次将北京市每个社区入户普查员的基本信息向社会公示,对消除公众不安全心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公开形式

  2010年,本局队注重拓展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渠道,力求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提升统计信息服务水平。一方面,加强“北京统计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维护,加大公开力度,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日常的数据需求;继续定期在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电视台、北京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专栏定期发布进度统计数据、普查结果和年度统计公报;在对基础数据加工、汇总的基础上,整理了“十一五”时期系列成就信息,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十一五”期间北京经济结构调整、北京消费品市场发展等公众特别关注的内容进行公开;及时向北京市各级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大学图书馆移送《北京统计年鉴》等统计公开出版物。另一方面,注重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创新公开形式。2010年,联合北京市委宣传部及多家媒体,针对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以设立网站、广播专访、专题晚会、专题节目录制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为庆祝首个“中国统计开放日”和“世界统计日”,本局队首次举办了统计开放日,请媒体、学者、普通公众一起参与统计日宣传活动,并就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等民生指标进行沟通与交流;在国家图书馆举办了十期“统计知识大讲堂”系列讲座,请从事多年统计工作的高级统计师及高校统计专家就“如何看待当前北京经济形势”、“关于北京投资和房地产市场的几点判断和认识”、“从您身边的问卷调查谈起”、“对GDP核算的再认识”、“统计科学与抽样调查”、“走近消费”等热点专题进行了讲解,为社会各界正确理解统计数据,使用统计数据发挥了作用。

  (三)咨询情况

  2010年,本局队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536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01人次,占总数的2.86%;电话咨询2998人次,占总数的84.78%;网上咨询437人次,占总数的12.36%。

  从咨询统计数据类信息的范围来看,咨询频率较高的主要涉及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国民经济各行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及农村居民家庭收入及支出、地区生产总值(GDP)、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商品房相关资料及人口普查等社会热点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0年,本局队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1件,同上年相比,增加9件。

  其中,当面申请99件,占总数的98.02%;以邮件形式申请2件,占总数的1.98%。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95.05%是业务动态类信息;4.95%是行政职责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101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97件,占总数的96.04%,主要涉及北京市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城乡居民收支、乡镇常住人口、城乡居民家庭生活能源消费汇总数据等相关统计资料。

  “非本机关掌握”的1件,占总数的0.99%。

  “信息不存在”的3件,占总数的2.97%。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在受理的101件依申请信息中,有19件是对历年北京市普通商品房价格进行的申请,占全部依申请的18.81%。以组织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有32件,主要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做补偿标准使用或是科研单位做分析研究使用。

  由于统计数据类信息,特别是进度经济类数据信息的时限性要求高于一般的政府信息,为保障社会各界实际需要, 2010年,本局队在严格保证《条例》规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的要求基础上,对可能引发咨询的重点及热点信息进行梳理,提前做好接待准备,在受理的101件依申请中当面答复实现了92件,其余9件的答复期也平均在五个工作日左右。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本局队已制定《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2010年,本局队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申请有关的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针对本局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申诉案均为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条例》实施以来,本局队采取各项措施,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建设,并随时对工作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召开协调组会议迅速解决,保障了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较为突出的是:部分咨询者对于统计法律、法规关于保密的规定不了解,要求提供本市企业个体及公民个人的统计信息资料。依照《统计法》第二十五条“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的相关规定,此类信息属于保密信息,不应给予提供。针对这种情况,本局队将大力开展新《统计法》的宣传力度,在咨询接待中以赠送新《统计法》学习宣传读本、深入细致解释统计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组织部分咨询者开展座谈等方式,使尽可能多的公众了解统计、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