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信访办公室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4-03-25 11:05    来源:北京市信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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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信访办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我办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办信息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2号;邮编:100744;联系电话:65193753;电子邮箱:webmaster@bjxfb.gov.cn)。

  一、概述

  2013年,市信访办各业务处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16名兼职人员,并在人民来访接待大厅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群众也可以通过互联网邮箱或者纸质信件提出申请,确保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答复7件,未收到针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办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16条,占总体比例的100%。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获取我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办在政务网站(www。bjxfb。gov。cn)显著位置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群众可通过访问我办网站或首都之窗网站的方式浏览信息。此外,我办按期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移送主动公开信息的纸质文本。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的电子及纸质文档,由我办专人负责管理、归档。

  2013年度,我办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7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人次,占总数的0.37%;电话咨询266人次,占总数的98.52%;网上咨询3人次,占总数的1.1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度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5件,纸质信件邮寄1件,当面提交1件。

  (二)答复情况

  2013年度我办共答复7件申请,主要涉及信访业务、信访数据等信息,相关业务处室承办提出答复意见和相关材料,经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我办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了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2件,占答复总数的28.56%;

  “不予公开”1件,占答复总数的14.29%;

  “信息不存在”3件,占答复总数的42.86%;

  “非本机关掌握”1件,占答复总数的14.2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3年度我办未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检索、复印、邮递等相关费用。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3年我办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诉讼申请。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办将更进一步加强学习《条例》精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继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组织开展对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新入职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及时公开的意识,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北京市信访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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