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政府2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09-03-18 10:07    来源:延庆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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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延庆县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政府网站www.bjyq.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延庆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6914620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延庆县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设立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工作部门均明确了工作机构和人员。参照市级相关管理办法结合我县情况编制了《保密审查办法》、《信息清理工作办法》、《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等文件。在延庆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了全县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全县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建设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全县各行政机关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县政府门户网站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本县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4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98.8%。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4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1%;法规文件类信息181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1.6%;规划计划类信息50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0%;行政职责类信息50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0%;业务动态类信息466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5.3%。

  (二)公共查阅场所

  全县共设立76个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包括延庆县政府在县行政便民服务大厅、县档案局、县图书馆设立的三个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及各相关单位设立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各场所均配备了工作人员,并在显著位置悬挂标志牌,悬挂《延庆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延庆县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生成流程图》,配备专门档案柜存放纸质文件,设置便民设备,人民群众可以在查阅场所通过电脑上网查阅各单位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也可以直接查阅各单位已主动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正式纸质文本。

  2008年,本县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747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629人次,占总数的61.9%;电话咨询2841人次,占总数的38%;网上咨询8人次,占总数的0.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县各单位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县各单位均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了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本县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件。其中,当面申请19件,占总数的38%;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31件,占总数的62%;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30%是法规文件类信息,5%是规划计划类信息,1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55%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50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3件,占总数的46%;“同意部分公开”的6件,占总数12%;“不予公开”的15件,占总数3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08年,未出现针对本县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案及诉讼案。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全县各单位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思想认识和法制观念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度广度有待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2009年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改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法制观念;二是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四是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提高全县整体工作水平;五、强化监督保障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今后的工作中将以“平稳推进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探索促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为目标,依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示精神,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做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延庆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二ОО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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