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3-25 14:43    来源: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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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依据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5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机制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可在本委政府网站http://www.bjt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1305室,联系电话:010-85157017)。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5年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积极做好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及时发布涉及民生领域、深化旅游业改革和群众监督政府行政行为的政府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信息渠道,做好相关答复工作;积极维护本委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信息发布工作畅通有效;热情接待并及时答复公众或法人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和咨询。

  (一)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市旅游委积极做好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主动公开与群众旅游联系密切的信息,为游客理性出行提供参考;主动公开政府资金运作方面的信息,按时公布财政预算和决算等情况;主动公开旅游业务动态类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保持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按照相关规定和步骤办理依申请公开,为接待依申请信息索取者做好了准备。耐心解答电话咨询的相关问题,对未尽事宜,事后主动电话联系,以减少群众奔波。

  (三)创新扩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立北京市旅游行业信用信息发布系统,方便游客及时查询旅游企业信用信息、切实参与信用监督,为推进旅游行业信用监管创造良好环境;依托全市300多个旅游咨询站(点),直接面向游客答疑解惑,各咨询站积极利用世界旅游日、北京国际旅游节等活动为游客提供现场咨询和服务;通过旅游手机报、官方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发布旅游资讯,方便游客在线进行景区查询、导游查询、景区舒适度查询、旅行社查询和景区门票、旅游线路预订等,进一步扩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空间。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相关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通过市旅游委信息公开办公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015年,我委主动、及时公开了所制作的公文类信息和政务活动等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栏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注重提高质量,公开政策性、行业指导性强的信息;注重定期检查更新已过时的信息,删除已失效信息,保持政府信息公开栏的时效性。

  (一)主要公开渠道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府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本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主要公开渠道

  定期维护网站,确保政府信息准确有效。2015年,结合我委机构设置调整工作,对领导分工和处室职能等信息进行了及时变更;结合我委信息公开办的调整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及时变更。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部署,及时整理我委职权信息,更新相关内容,包括我委基本信息、法定职责、领导简历、内设机构、所属机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并在我委政务网站上设置专门栏目进行集中发布,方便公众查阅。

主要公开渠道

  2015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方便有需求的公众查询。其中:

  机构职能类4条,占总体比例的0.74%;

  法规文件类7条,占总体比例的1.29%;

  规划计划类5条,占总体比例的0.92%;

  行政职责类2条,占总体比例的0.37%;

  业务动态类523条,占总体比例的96.68%。

主要公开渠道

  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2条;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8条;主动公开市政府决定公开的其他信息2条。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规范性文件报送《北京市政府公报》编辑部、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图书馆、档案馆等,2015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3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件。

  (二)接受咨询情况

  本委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热线电话等,方便公众咨询政府信息。2015年,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各类咨询1041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委设立了1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同时,完成了网页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群众除通过邮件、邮寄、传真等渠道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外,还可登录我委政务网站,通过网页申请政府信息栏目在线提出申请,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便捷性。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度,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按时办结5件,其中网络申请2件、信函申请3件,主要涉及旅游统计信息、星级饭店申请情况等信息和数据,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均按规定对申请人进行了答复。

  其中:“同意公开”3件,占答复总数的60%;“非本机关信息”2件,占答复总数的40%。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度,我委有1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已按照行政复议受理机构国家旅游局的要求,主动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并对申请人申请的信息进行了答复。

  2015年度,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2015年度,我委未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检索、复印、邮递等相关费用。

  四、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认真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汇总发布行政审批清单。包括旅行社设立许可、颁发领队证、颁发导游证(含临时)、对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等名单表的审核等行政许可事项,并逐一明确了办理机构、办理地址、办理对象、办理电话、办理时间、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受理方式、事项依据、需提交材料、审批流程、审查内容、审批标准、批准形式及有效时限等,方便公众查阅,按相关程序进行办理。

  2.汇总发布行政处罚清单。包括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边境旅游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等近百项处罚事项,并逐一明确了法律依据、违法情形依据、行政处罚依据、执法主体、行政处罚种类、执法流程图等内容,方便公众查阅。

  3.及时公布我委部门预算及决算说明。预算说明涵盖我委基本情况、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情况、主要支出内容等,并以附件形式发布年度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项目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支出绩效目标、三公经费说明等。决算说明涵盖我委基本情况、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2014年度行政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4年度大额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等,并以附件形式发布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等,确保资金使用情况公开、透明。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4.及时发布项目征集、项目招标、项目中标、项目采购书等信息,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5.及时发布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包括我委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旅游出行提示、景区限流、安全提示、旅游统计数据等。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二)认真落实政策解读工作

  1.在我委政务网站及时转发国家旅游局等部委发布的与旅游工作密切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我市旅游工作实际,组织旅游行业开展集中学习,推动文件精神在全市旅游行业的落实。

  2.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我委政务网站发布“市旅游委承担的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信息,认真做好政策学习和解读,加强工作进度督查,并及时发布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3.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落实保密审查机制。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密管理规定及公文处理办法,对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的信息加强保密审查。此项工作由我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负责,指定专门审查人员开展信息公开日常保密审查工作。此外,对我委政务网站发布的信息,均由信息发布处室报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进行发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机制,加强公文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根据我委公文管理规定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我委公文起草过程中,要求各处室对公文的信息公开属性提出初步意见,在发文稿纸勾选拟公开属性,并报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审查。依申请向主动公开转换方面,我委对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信息,根据申请内容,将符合条件的、确有必要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为主动公开信息。

  五、机制建设情况

  (一)明确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设置了专门工作机构,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积极发挥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的作用,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三)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四)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知识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委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及时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细化;二是需要进一步提高全委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特别是要加强对新进人员的培训,推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016年,我委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按照公开、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坚持依法公开、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密切关系,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密切关系,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和规定的学习,吃透文件精神,以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加强横向工作交流,学习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更好地加强和改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完善工作制度。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化,进一步完善、细化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切实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保障政府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四)做好全员培训。强化全委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建设。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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