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震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09-03-18 16:03    来源:北京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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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地震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局政府网站http://www.bjdzj.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地震局办公室 电话:62614162。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把办公室作为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设立了依申请信息公开接待室。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局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22%;法规文件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04%;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51%;行政职责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55%;业务动态类信息16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3.67%。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采取了网上公开的形式,这种方式简单易行,直观方便,市民可直接通过浏览我局政府网站查阅相应信息。在我局政务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条目,市民可根据自身需要点击浏览。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当面申请4件,占总数的100%,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0%是机构职能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4件申请中:“信息不存在”的4件,占总数的100%。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08年发生了“5.12”汶川大地震,引起了市民的恐慌。我局所受理的4件依申请信息公开内容,均是市民对自身所居住房屋抗震性能的关注而提起申请的。他们所居住房屋为普通住宅,属于一般建筑工程项目,并未作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但是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抗震设防烈度应该为Ⅷ度。我们的答复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市民的恐慌。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8年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8年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不存在减免情况。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8年我局未产生相关诉讼,没有相应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08年,我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9人次。其中,电话咨询28人次,占总数的96.55%;网上咨询1人次,占总数的3.45%。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未产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划分,借鉴有些委、办、局的先进经验,准备在发文稿纸上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栏目,在发文的同时即确定其属性,改变过去清理文件时再划分属性的做法,从而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对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答复预案还在完善中,我局正在深入探讨问题,仔细研究对策,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修订和补充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与管理办法,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北京市地震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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