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對打造透明預算、加大預決算公開力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按照新《預演算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於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意見》等要求,2016年度部門決算公開工作,從公開範圍、公開內容、公開明細程度等三個方面進一步加大公開力度。一是公開部門範圍進一步擴大。實現除涉密資訊外,原則上使用財政資金的市級部門,均公開本部門決算。二是公開內容進一步擴展。首次公開部門績效評價開展情況,重點部門公開預算項目自評報告。首次公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實現公開資金範圍的完整性。增加公開政府採購情況表,表中分項列出政府採購項目的採購計劃數和採購金額,更加全面反映政府採購情況。三是公開程度進一步細化。首次將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功能分類所有“項”級科目支出,全部細化公開到部門所屬二級預算單位,清晰反映預算單位支出。增加機關運作經費上下年對比數據及增減變化原因,直觀反映經費管理情況。完善公開報表,增加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情況,全面反映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的總體情況。

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工作部門

二、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的辦事機構

三、市政府派出機構

四、市檢察院系統

五、市法院系統

六、市群眾團體、民主黨派

七、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八、市國有企業及所屬事業單位

九、其他機構和單位

已歸檔

201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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